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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重申外商投资企业税务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重地税发[1997]393号

颁布时间:1997-12-23 00:00:00.000 发文单位: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万县市、涪陵市、黔江地区地方税务局,各区、市、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外商投资企业税收征管,维护外商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更广泛有效地吸引外资,促进我市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现将我市外商投资企业税务登记的有关问题重申如下:

  一、我市的外商投资企业税务登记证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6]62号文件规定,统一使用由国家税务总局设计、印制的外商投资企业税务登记证。

  外商投资企业税务登记证分为“外商投资企业税务登记证”、“外国企业税务登记证”和“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税务注册证”三种。

  二、对办理外商投资企业税务登记证的收费,严格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收取。

  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税务信息分类标准代码》,我市外商投资企业税务登记证编码代表内容如下:

  1.外商投资企业税务登记编码共十五位数。第一至六位数代表纳税户所在的行政区域,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标准代码。第七至八位数代表纳税户经济性质,按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税务信息分类标准代码》编制。第九至十位数代表纳税户所属行业。第十一至十五位数代表具体的纳税户,按顺序编码。

  2.行政区域编码:(1-6位数)

  重庆市:510200  渝中区:510202  大渡口区:510203  江北区:510211

 沙坪坝区:510212  九龙坡区:510213  南岸区:510214  北碚区:510215

  万盛区:510216  双桥区:510217   长寿县:510221  巴南区:510222

  餐江县:510223  渝北区:510224   江津市:510225  合川市:510226

  潼南县:510227  铜梁县:510228   永川市:510229  大足县:510230

  荣昌县:510231  璧山县:510232   

  万县市、涪陵市、黔江地区的行政区域编码暂使用现行编码,待国家行政区域标准代码调整后,再按规定调整。

  3.纳税户经济性质编码:(7、8两位数)

  外商独资企业:

  91华侨或港澳台工商业者独资经营:

  92中外合资经营:

  93大陆与华侨或港澳台工商者合资经营:

  94中外合作经营:

  95中方与外籍华人合作经营:

   4.纳税户所属行业编码:(9、10两位数)

  工业:01商业:02物资供销业:03交通运输业:04建筑安装业:05金融保险业:06邮政电讯业:07房地产开发业: 08公用事业: 09出版业:10娱乐业:11加工修理业:12旅游与饮食服务业:13其它:14请各单位按以上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税务登记工作要求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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