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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地方税务局转发省财政厅 省地税局所转发的关于北京奥林匹克转播有限公司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沈地税函[2006]30号

颁布时间:2006-02-02 14:00:28.000 发文单位:沈阳地方税务局

稽查局,各分局、县(市)局:

    现将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奥林匹克转播有限公司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辽财预〔2006〕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辽财预〔2006〕4号)

    二ΟΟ六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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