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税局所转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和格鲁吉亚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及其议定书文本并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

颁布时间:2005-09-07 13:53:02.000 发文单位:沈地税发[2005]131号

稽查局,各分局、县(市)局:

  现将辽宁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和格鲁吉亚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及其议定书文本并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辽地税发〔2005〕98号)转发给你们,请做好执行准备。

  附加:

  1.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国和格鲁吉亚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及其议定书文本并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辽地税发〔2005〕98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国和格鲁吉亚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及其议定书文本并做好执行准备的通知(国税发[2005] 114号)

  二ΟΟ五年九月七日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