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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地方税务局转发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改进和规范12366纳税服务热线管理的通知

马地税函[2005]78号

颁布时间:2005-06-15 17:22:20.000 发文单位:马鞍山市地方税务局

当涂县地方税务局,市区各分局(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省局《关于改进和规范12366纳税服务热线管理的通知》(皖地税函[2005]5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12366纳税服务热线(以下简称热线)实现“人机”结合方式运作是省局扩展热线服务功能的重要举措,也是扎实有效和持久开展纳税服务工作的一个创新举措。省局对此十分重视,把各市地税局热线有关运行、管理和资料报表报送等情况纳入年度征管工作考核内容,纳入明查暗访和工作督察督办范畴。各单位、各部门务必予以高度重视,对属于本单位、本部门职责范围的问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答复,共同做好热线工作。

  二、明确分工。征管分局负责热线各类日常涉税事项的受理、答复、转办、回复,做好各类信息的采集、提取、汇总和相关数据指标的统计、对比、分析和上报工作,及时掌握社会和纳税人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并负责系统的日常维护和办税服务厅内的宣传工作。

  市局征管科负责热线运行的监督、检查工作,对不属于征管分局管辖范围的热线问题按照职责分工转交相关单位办理,督促答复,并负责报表上报。

  县局、稽查局、其他各分局和机关各科室负责对转来的属于本单位、本部门职责的热线问题进行办理、答复,把结果及时回复征管科及征管分局。

  三、限时办结。整个热线问题的答复时限为3个工作日,各单位、各部门必须及时完成对热线问题的答复。市局将对限时答复情况进行岗位责任制考核。

  在工作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征管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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