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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注册税务师管理办公室关于规范税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的通知

皖注税[2006]24号

颁布时间:2006-07-03 11:42:21.000 发文单位:安徽省注册税务师管理办公室

各税务师事务所:

  为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健康发展,规范注册税务师执业行为,防范执业风险,提高服务质量,经安徽省注册税务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省注税中心将对全省注税行业进行一次清理整顿,现通知如下:

  一、清理整顿全省税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分所),对符合条件的分支机构全面建立档案,规范管理,请各事务所将登记表(表样附后)于2006年7月20日前书面报送省注税中心。

  二、我中心于2006年3月10日以皖注税[2006]11号文要求各税务师事务所上报2005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至今仍有少数税务师事务所没有上报,截至2006年7月20日止省注税中心不再受理,由省注税中心挂牌招标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未上报财务报表的进行逐户审计,对审计出的问题省注税中心不护短,一律在媒体曝光,对不符合条件的税务师事务所一律取消执业资质,其注册税务师并入其他事务所执业。

  以上请遵照执行。

  附件:1、税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分所)登记表

二00六年七月三日

税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分所)登记表

税务师事务所名称:            2006.7

分所名称

成立日期

财务核算形式(统一或独立核算)

分所负责人

2005年收入金额

上交主管事务所

注册税务师姓名

资质号码

从业人员名单

身份证号码

 

 

 

 

 

 

 

 

 

 

 

 

 

 

 

 

 

 

 

 

 

 

 

 

 

 

 

 

 

 

 

 

 

 

 

 

 

 

 

 

 

 

 

 

 

 

 

 

 

 

 

 

 

 

 

 

 

 

 

 

  备注:各税务师事务所于7月20日前将所辖分所情况上报省注税中心,超过时间不再受理,对各税务师事务所2005年 度企业财务报表至今仍未上报的,也于2006年7月20日后不再受理,省注税中心已招标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逐户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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