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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鹰潭市国税局加强废旧物资和铜加工企业集中验货税收管理措施》的通知

赣国税函[2006]393号

颁布时间:2006-12-28 13:56:53.000 发文单位: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

  目前,废旧物资购销金额持续大幅度上升的主要问题是,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收购发票和销售发票存在很大的随意性,收购对象、数量和价格缺乏真实性,给税收管理带来很大的难度。鹰潭市国家税务局在政府的支持下,实行对废旧物资和铜加工企业实行集中验货的管理措施,取得了较好效果,现将他们的做法印发给你们,供参考。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鹰潭市国税局加强废旧物资和铜加工企业集中验货税收管理措施

  为进一步加强对铜加工企业和废旧金属回收经营企业税收管理,规范企业购销行为,防止企业虚开收购凭证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违法行为,鹰潭市国税局自2006年10月1日起,对废旧金属购销业务全部实行集中验货制度,“以进控销”,确保了购销业务的真实性,实现了政府、纳税人、国税部门三方良性互动,促进了铜材加工企业和废旧金属回收企业的健康发展。

  一、政府高度重视,设立专门管理机构。鹰潭市人民政府批转《关于鹰潭市铜材福利企业和废旧金属回收企业税务管理意见》后,各县(市、区)政府提高了加强废旧物资税务管理的认识,主动责成工业园区管委会及时和当地国税部门进行沟通,制定具体的操作办法。各县(市)政府和鹰潭工业园区管委会都以政府发文形式成立了废旧物资回收购销管理站,隶属园区管委会直接管理,主管国税机关派驻人员参与管理。余江县政府还成立了铜加工企业和废旧金属回收经营企业管理领导小组,分管工业的副县长担任组长,县工业园区主任、县国税局局长担任副组长;鹰潭工业园区管委会以文件形式明确规定管理站为全额拨款副科级事业单位,园区派驻的人员全为园区正式干部。据统计,全市共成立了三个废旧物资回收购销管理站,分四个点集中验货,共有工作人员25名,其中国税干部11名。政府的有力支持,确保了废旧金属购销统一验货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国税部门构建了良好的治税环境。

  二、建立规章制度,制定具体操作办法。为确保废旧金属购销统一验货工作有序开展,各县(市、区)国税部门会同工业园区管委会制定了《铜加工企业和废旧金属回收企业税收管理操作办法》、《验货工作人员守则》、《验货流程》以及集中验货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了验货人员的职责,规范了验货和资料传递的流程,使验货人员和企业在实际操作中均有据可依,有规可循。主管国税部门派驻验货人员的主要职责:一是负责对废旧物资经营企业收购业务的政策界定和把握,避免收购企业将产品、半成品作为废旧物资收购以及收购企业一次收购、多次过磅验货;二是指导协助管理站按收购单位和加工企业分别建立实物台帐,逐笔记录废旧物资购、销、存情况,审核“一对一”收购企业实物台帐和加工企业实物台帐是否相符;三是审核查验收购手续是否齐全(包括过磅单、验收单、付款凭证、运费凭证、过路过桥费凭证等);四是通过网络、媒体和其它途径了解和掌握主要收购地(主要是浙江、广东等地)铜价变化情况,审核收购企业的当前收购价格与实际是否相吻合。工业园区派驻人员的职责主要是:配合国税部门派驻人员做好验货、过磅、登记台帐工作、验货车辆进出入的调度以及其它需协调的事项。

  三、规范验货流程,重点验审数量价格。实行主副验货员制,主验货员由国税机关派驻人员担任,副验货员由工业园区派驻人员担任。货物验完后,在《鹰潭市国家税务局废旧物资回收企业收购集中验货审核单》填写数量,由主、副验货员分别签字,企业相关资料(包括过磅单、付款凭证、运费凭证、过路过桥费凭证、购货合同等)提供齐全后,由国税部门工作人员在审核单上加盖验讫章,企业凭加盖验讫章的审核单开具收购发票,确保了货物交易的真实性。收购价格通过掌握电解铜的期货价,以及主要收购地广东和浙江的铜价变化情况进行审核,废紫铜的收购价一般在电解铜的期货价88-92%之间,废黄铜收购价比废紫铜低20%-30%,通过价格审核,防止企业虚抬收购价格,多抵进项税款偷逃税收。

  四、严把加工销售环节,防止虚开发票、偷骗税款。实行废旧金属集中验货制度,其最终目的是防止企业虚开收购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违法行为,从而偷逃国家税收、骗取福利企业退税。因此,在实行废旧物资购进集中验货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相关预警指标的监控。一是通过查看企业生产日志,对原材料和产成品库存进行盘点,并结合废铜占原材料比重,计算产品出铜率,对利用废紫铜的加工企业,其出铜率必须大于95%,低于该指标的纳入重点评估;二是通过核实企业电耗,掌握企业实际生产能力,防止企业虚增销售,骗取福利企业退税。通过调查,核定粗铜锭生产企业的电耗在400度/吨左右,铜深加工企业一般在600度/吨-700度/吨左右,低于该指标的纳入重点评估;三是加强销售环节管理,采取“以存计销”方式,结合出铜率,核实企业产品销售数量,确保销售数量的准确性,同时要求专用发票的开具必须做到货、票、款一致,运输凭证和过路过桥费必须符合逻辑关系。此外,对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铜渣等下脚料,销售时必须开具发票,纳入销售收入计提销项税金。

  鹰潭市国税局由于措施严密、执法严谨,降低了铜加工企业过去由于税收管理上的不规范可能带来的税收风险,方便了国税部门统一监管,有效地遏制了废旧物资回收公司收购违规行为,企业经营业务真实性得到有效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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