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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保险票据纳入地税普通发票管理的通知

辽地税函[2008]177号

颁布时间:2008-07-02 10:39:58.000 发文单位: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各市地方税务局:

  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是我省新成立的人寿保险公司。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约有关规定,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保险票据纳入地税普通发票管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从2008年7月10日起,荚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及所属各分支机构,在开展保险业务时统一使用《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保险费专用发票》。

  二、《笑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保险费专用发票》,适用于该公司开展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业务收取保险费时使用。

  三、《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保险费专用发票》套印“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发票监制章”,“按自用发票管理。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及所属各分支机构,每季度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发票印制计划。

  四、笑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所使用的《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保险费专用发票》,发票代码为:22lXXXX337XX.五、该保险公司开具发票软件应满足 《关于自开微机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地税函[2007]47号)相关规定。

  六、各市局要做好对该公司及所属各分文机构发票管理工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检查和监督发票的使用情况。

  附件: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保险费专用发票票样(略)

  二○○八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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