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机构代码资料的通知

国税函[1998]552号

颁布时间:1998-09-16 00:00:00.000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便于各地掌握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情况,清理漏管户,加强其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总局已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提供的全国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机构代码的分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料放在国家税务总局信息中心通讯服务器上(主机IP地址为130.9.1.1)。各地可以用自己的私有帐户登录到总局的通讯服务器上,在私有目录下取得组织机构代码数据资料,文件名为:本地行政区划代码。dbf(如辽宁省组织机构代码资料文件名是:21.dbf;大连市资料的文件名是:2102.dbf)。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企业所得税主管部门可在信息中心的协助下,接收以上资料,并按行政区划代码进行二次清分,把代码资料分地区提供给各地、市、县主管税务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机构代码资料的字段含义如下:

  JGDM-机构代码

  JGMC-机构名称

  JGLX-机构类型

  JJLX-经济类型

  JGDZ-机构地址

  DHHM-电话号码

  YZBM-邮政编码

  XZQH-行政区划

  BZJGDM-办证机构代码

  机构类型代码含义如下:

  3-事业法人

  4-事业非法人

  5-社团法人

  6-社团非法人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组织机构代码资料仅限于税务系统内部使用,不得外传,各地应注意做好资料的保密工作。

  有关技术问题,可与总局信息中心联系。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