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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行业广告费用所得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

宁地税发[2001]135号

颁布时间:2001-09-13 00:00:00.000 发文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各市、县地方税务局,有关县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行业广告费用所得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国税发[2001]8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部分行业广告费用所得税前扣除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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