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关于2006中国(青岛)安全发展年会暨第二届“安全·责任·文化·传播”论坛的通知

安监总厅政法[2006]78号

颁布时间:2006-05-22 14:44:05.000 发文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确立了“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为了唱响“安全发展,国泰民安”的主旋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落实“政府监管主体和企业责任主体两个负责制”,探索实施“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基本策略,按照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200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06]9号)要求,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与青岛市人民政府将于2006年7月13日在青岛市共同举办2006中国(青岛)安全发展年会暨第二届“安全·责任·文化·传播”论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

  安全发展,国泰民安。

  二、参加人员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各省(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重点企业负责人;有关安全管理、安全文化方面的专家;新闻机构代表以及社会各界人士。邀请山东省人民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

  三、主要内容

  1.“落实十二项治本之策,实现安全发展”论坛。

  国务院第116次常务会议强调安全生产工作要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明确了十二项治本之策。要从健全法律法规、改革体制机制、完善经济政策、增加安全投入、严格责任管理等着眼,建立源头治本、政策治本的长效机制,实现安全发展。

  2.“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安全文化建设”论坛。

  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在企业,企业要承担起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同时,要进一步探索安全文化建设客观规律和有效模式,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3.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及安全文化建设成果展示。

  展示现代化企业在贯彻安全发展理念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加强安全管理,建设“以人为本”的安全文化等方面所采取的有力措施、经验做法以及所取得的成效。

  四、时间、地点

  2006年7月13日—14日,在青岛市召开,会期两天。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论文要求。

  会议论文要按照会议主要内容设定的专题撰写,字数在 3000字左右。参会论文请于2006年6月15日前,以电子邮件或信函(附电子版)方式提交会议筹备组,以便收录并正式出版《中国安全发展年会论文集》。

  2、承办、协办单位

  本次论坛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宣传教育中心、青岛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承办,人民日报《新安全》杂志社等单位协办。

  筹备组联系人:袁丽慧  王丹

  电话(带传真):010-64272836、82656708

  电子邮件:xjzx@chinasafety.gov.cn

  附件:参加2006中国(青岛)安全发展年会暨第二届“安全·责任·文化·传播”论坛回执

二〇〇六年五月二十二日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