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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在押人员伙食费标准的通知

闽财行[2004]37号

颁布时间:2004-09-13 00:00:00.000 发文单位:福建省财政厅

省公安厅:

  鉴于近年来主要食品价格涨幅较大,造成现行看守所在押人员伙食费标准偏低,为保障看守所在押人员的正常生活,稳定监所秩序,确保监所安全,经研究决定,从二OO五年一月一日起,省看守所在押人员伙食费标准从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125元。各设区市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参照上述标准对当地监所在押人员的伙食费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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