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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教发[2005]120号

颁布时间:2005-09-16 00:00:00.000 发文单位: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辽宁省财政厅

各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为贯彻《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2004-2005年度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实施方案》,落实全省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会议精神,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制定了《辽宁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省教育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二00五年九月十六日

  附件:辽宁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国发[2003]19号)、《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方案》(中组发[2003]22号)、《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实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教基[2003]22号)和《辽宁省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方案》(辽远发[2005]3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贯彻《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2004-2005年度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实施方案》,落实全省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会议精神,以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网络为依托,有效地发挥现有教育资源的优势,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提高农村中小学教育教学水平和农村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

  (二)试点工作原则:

  1、试点工作方案的制定及试点地区的选择严格遵照三部委文件的有关要求,保证试点工作的规范性和实效性。

  2、各地区试点工程建设必须同《辽宁省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推进方案》相衔接,在现代远程教育平台、校校通工程、教育资源、教师远程教育体系等方面建设和实现网络课堂、空中课堂直播的基础上,按照国家三部委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推进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作。同时,必须与《辽宁省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方案》相结合,避免重复建设,发挥综合效益。

  3、根据三部委“工程建设要集中布点,连片实施”的原则,选择抚顺、本溪、丹东、锦州、阜新、铁岭、朝阳和葫芦岛8个市的20个农村县为连片试点地区。即:抚顺县、新宾县、清原县、本溪县、桓仁县、宽甸县、凤城市、义县、阜新县、彰武县、铁岭县、西丰县、昌图县、开原市、朝阳县、建平县、喀左县、北票市、凌源市、建昌县。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加快推进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促进全省各地区协调发展。

  二、工作目标和重点工作

  按照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规定,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设模式为以下三种:

  模式一:教学光盘播放点。配备电视机、DVD播放机和成套教学光盘。通过播放教学光盘对学生授课和辅导。配备对象主要是农村学校布局调整确定保留的教学点。

  模式二:卫星教学收视点。配备卫星接收系统、计算机、电视机、DVD播放机和教学光盘。通过中国教育卫星宽带传输网,快速大量接收优质教育资源,并同时具有教学光盘播放点的功能。配备对象为乡中心小学和村完小。

  模式三:计算机教室。配备卫星接收系统、计算机教室、多媒体教室、教学光盘播放设备。其特点是除具备模式二全部功能外,还能够为学生提供网络条件下的学习环境。配备对象为农村初中。

  为建成以省、市两级现代远程教育平台建设为重点,以光盘播放、卫星收视和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教学、教师研训、教育资源库为一体,覆盖全省农村中小学的现代远程教育体系,2005年11月底前,完成抚顺、本溪、丹东、锦州、阜新、铁岭、朝阳和葫芦岛8个市20个县4762所项目学校的项目实施工作,覆盖率占全省54个农业县区35%.按照辽宁省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会议提出的终端站点建设主要依托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的原则,将未纳入全省试点规划的沈阳、大连两市所辖8个县(市)列入我省2005年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实施范围,并与其他8个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试点市按照同一标准,同步建设,资金暂由本市自行筹措。

  2006年,我省将按照国家三部委的政策规定,将沈阳、大连两市纳入当年全省规划,并按照2005年工程试点地区资金补助有关政策,将两市承担的2005年工程补助资金一并划拨。同时,再覆盖19个县(市)的农村中小学,覆盖率达到70%. 2007年底前,新覆盖15个县(市、区)的农村中小学,覆盖率达到100%.为此,全省各市、县(市、区)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建立工程实施的专家队伍

  省有关部门建立由信息技术、教育教学、督导检查等方面专家组成的专家队伍,对工程实施方案、终端站点技术标准、设备配置、设备安装、人员培训、教育教学等进行论证和咨询。

  2、做好设备招标采购工作

  按照《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省有关部门制定《辽宁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终端设备招标方案》,组成设备及资源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和招标工作专家组,在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依照法定程序实施招标采购工作。

  3、做好设备安装到校等工作

  按照三种模式配置标准进行工程建设,全面做好工程的设备配置、安装、调试、维护和维修工作。各市、县(市、区)及学校要配合省里做好终端设备配置的前期工作,以及设备配置后的维护、正常使用工作。

  4、加强工程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工作

  中央专项资金、省政府配套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资金要统一纳入省级财政国库,实行分帐核算管理,统筹安排使用,确保专款专用。

  5、强化三种模式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

  认真抓好三种模式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促进教学内容的呈现方式、学生的学习方式、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师生互动方式的转变,把现代远程教育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有效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结合起来。

  6、加强培训工作

  制定教师、技术管理人员、大学生志愿者各级培训计划,坚持培训先行,提高教师的教育技术素养和教学能力,全面提高农村中小学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

  7、加强教育教学资源建设

  进一步加大对教学光盘、同步课堂和卫星数据资源的开发建设力度,以国家有关教育教学资源为基础,开发本地需要的专题资源和地方特色资源,建立一个相对完整的远程教育资源库。

  8、整合资源,服务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与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相协调,实行设施设备共管共用,做到农村中小学教育与农村党员干部群众教育培训“两不误、双促进”。利用“5+2”模式,合理安排农村党员干部群众和农村中小学的学习时间,分时段进行教育教学和培训。

  9、积极开展“9+X”培训依托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体系,对未升入上级学校的农村初中毕业生开展职业教育与培训,使其在就业前掌握一两项农村实用技术和进城就业务工的基本知识与技能。

  三、项目实施时间进度计划

  2005年7月20-31日,制定《辽宁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试点实施方案》;

  2005年8月1-7日,组建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试点工作项目办公室;

  8月8日—9月30日,完成项目校设备安装前的准备工作,制定《辽宁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终端设备招标方案》;

  9月15-20日,组建设备及资源采购工作领导小组;

  9月20日—10月11日,确定终端设备技术方案,完成招投标工作,审核试点市、县、乡、校的具体工作方案;

  10月11日—12月1日,组织项目实施,完成设施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同时,完成试点市、县、乡、校的技术人员和教师培训工作;

  12月2-12日,开展三种模式教育教学应用,组织省内验收评估,迎接国家三部委专家组验收评估;

  12月13-31日,对试点地区的设备使用维护、教育教学、教师培训,以及农村党员干部培训等工作进行检查与总结。

  四、保障措施

  1、成立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领导小组,加强对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领导和统筹规划成立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等单位组成的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领导小组。各市教育行政、发展改革和财政部门按照省里制定的工作目标和工作进程,制定本地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总体规划和工作方案,并将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认真研究推进。

  2、多渠道增加投入

  加大投入是实施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推进教育信息化的物质保证。辽宁省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建设在中央投入的基础上,以省、市政府为主配套投入,并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的远程教育资源,多渠道筹措资金。一是省政府投入专项资金,市政府投入配套资金。其中,沈阳市省市投入比例为3:7,大连市自行承担,抚顺、本溪、丹东、锦州、葫芦岛省市投入比例为1:1,阜新、铁岭、朝阳市省市投入比例为7:3,资金主要用于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所需的设备配置补助;各县(市)政府负责电费、设备维护费,保证现代远程教育工作的运转。二是加强专项经费及设备使用的监督与管理,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协作机制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在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省教育厅负责实施。省发展改革委按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对工程进行立项和审批,工程资金由省财政厅统一管理和监督使用。

  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与教师教育处负责组织协调此项工作,下设项目办公室。厅直属各部门在项目办公室协调指导下,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协作机制。其中,省电教馆负责制定《辽宁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终端接收站点技术方案》、牵头建立专家组和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三种模式的应用研究、教师培训等工作;省教育信息中心负责网络传输和网络管理员培训等工作;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设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工程终端设备招标工作,省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和省电教馆负责工程终端设备的计划、供应、配备、安装、维护及人员培训等工作;省基础教育教研培训中心和辽宁教育电视台负责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资源遴选、提供及指导使用等工作。

  4、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从2005年开始,在做好三种模式教学应用培训的同时,继续做好全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不同层次的培训与考核,省教育厅将结合教育部《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标准(试行)》的实施,逐步开展面向农村中小学教育技术教师和计算机及网络管理教师的考核工作。通过培训与考核在中小学教师中普及教育技术知识,提高广大教师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组织教学并进行学科整合的能力,全面提高教师的素质和教育教学质量。

  5、搞好制度建设

  为确保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工作顺利开展,组织制定农村现代远程教育操作规范、运行管理规定、教师课件遴选办法、资源选用奖励办法等规章制度,并从2005年起实施。

  6、建立和完善督导评估工作

  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招标工作及其他实施过程,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同时,加大督导工作力度,制定《辽宁省中小学实施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评估标准》,从2005年开始启动现代远程教育达标校、达标县的评估工作。通过评估验收推动全省中小学信息化建设、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促进全省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的全面发展。

  7、建立可持续发展机制

  开展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不仅是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提高农村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而且是缩小城乡差别,使农村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各地要在认真实施此项工程的同时,加强对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可持续发展运行机制的研究,以充分保障工程完工后能够长期有效地发挥作用。

  8、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开展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是用信息化带动农村教育快速、稳定、健康发展,构建和谐辽宁的战略决策,对促进教育公平、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各地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

  1、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领导小组组成名单

  2、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设备及资源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名单

  3、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专家组组成名单

  4、关于启用辽宁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项目办公室公章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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