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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逾期包装物押金收入财务处理的通知》的通知

京财工[1992]481号

颁布时间:1992-03-25 00:00:00.000 发文单位:北京市财政局

市属各工业总公司,各区、县财政局,市财政局第三、四、五分局:

  为了促进企业回收利用包装物,加强对逾期包装物押金收入的财务管理,现将财政部[92]财工字第71号《关于逾期包装物押金收入财务处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关于逾期包装物押金收入财务处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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