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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颁发的社会文教事业全额预算管理单位差额预算管理单位自收自支管理单位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京财文[1992]2649号

颁布时间:1992-12-31 00:00:00.000 发文单位:北京市财政局

市属各有关单位,各区、县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颁发的《社会文教事业全额预算管理单位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社会文教事业差额预算管理单位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社会文教事业自收自支管理单位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关于印发《社会文教事业全额预算管理单位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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