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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申坚持依法执业切实维护行业秩序的通知

豫会协[2006]19号

颁布时间:2006-04-06 12:53:29.000 发文单位: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我会近期掌握的情况,在目前正在进行的企业年报审计和工商年检会计报表审计工作中,仍有部分会计师事务所公然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的有关规定,损害了行业形象,扰乱了行业秩序。为规范会计师事务所从业行为,现就有关问题重申如下:

  一、各会计师事务所应严格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执业,确保执业质量。独立审计准则是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鉴证业务、获取审计证据、形成审计结论、出具审计报告的专业标准,是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业务过程中应当遵循的行为准则。依照独立审计准则执业是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同时又是衡量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质量的权威性标准,也是行业进行审计质量检查的标准。

  二、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应自觉维护行业秩序,不得在本所注册地点外摆摊设点或在公众场合散发传单、名片等;不得委托其他中介机构或个人代为招揽业务;不得私设分支机构或注册会计师以个人名义执业;不得制发加盖事务所公章(注册会计师印章)的空白询证函、审计报告文本;不得将与年报审计业务相关的工作委托有关咨询、代理等中介公司办理;不得低价争揽业务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三、禁止以分成、回扣、佣金等商业贿赂手段违法承揽业务。根据中纪委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精神及财政部、河南省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河南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在《河南省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中将治理注册会计师行业存在的商业贿赂问题列为重要的工作任务之一。各会计师事务所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治理行业商业贿赂的重要意义,从自身做起,自觉增强抵制商业贿赂和廉洁从业的意识,共同营造透明、公平的市场环境。

  四、各市注协要切实组织好本地会计师事务所落实上述规定,要注意依法执业与非法设立分支机构的甄别,支持依法执业的会计师事务所,打击非法从业的机构和个人。为保证治理效果,各市注协要加强同当地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联系,联手治理非法设立分支机构的问题,同时也要注意避免工作中出现的地方保护主义倾向。

  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业务中要注意维护行业形象,不得违反规定搞不正当竞争。尤其在我省恢复工商年检审计制度之际,更应以行业发展大局为重,共同维护好行业秩序。我会将继续加大对随意简化审计程序、非法设立分支机构、摆摊设点等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对类似问题一经发现将从严予以惩戒。

  二〇〇六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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