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公安局关于开展农用车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政办发[2006]40号

颁布时间:2006-05-15 15:12:48.000 发文单位: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县(市)、矿区人民政府:

  为加强道路交通事故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今年2月16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大力加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实施方案》,做出了具体部署。经过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交通安全形势平稳,成绩明显。但是,我市交通安全形势依然很严峻,特别是农用车非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势头又有所抬头,重特大交通事故时有发生。5月7日,平山县境内发生一起因农用车非法载人,造成4人死亡、8人受伤的特大事故。对此,各县(市)、矿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吸取教训,把农用车管理纳入工作视野,列入议事日程,针对当地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特点及规律,研究对策,制定措施,切实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抓紧、抓好、抓实。要大力推进交通安全员网络机制建设,强化奖惩机制,落实责任追究制。要大力支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从人、财、物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给交警创造一个良好的执法环境。为遏制农用车非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杜绝群死群伤重特大交通事故,市公安局研究制定了《关于开展农用车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望结合各自实际,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五月十五日

  石家庄市公安局关于开展农用车专项治理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汲取5月7日平山县境内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血的教训,坚决遏制农用车违法载人造成群死群伤交通事故,努力实现市政府确定的2006年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均下降20%的目标,决定从5月16日至7月16日,利用两个月的时间,在17个县(市)及矿区开展农用车专项治理行动,制定本方案。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