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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0-7岁儿童六类残疾调查实施方案

深府办[1999]97号

颁布时间:1999-09-07 10:57:09.000 发文单位: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为了全面掌握我市0-7岁儿童残疾状况,更好地制定残疾预防及康复工作发展规划,有必要对我市0-7岁儿童进行一次六类(视力、听力、语言、肢体、智力、精神病)残疾流行病学调查。为搞好这次调查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调查目的

  通过对全市0-7岁儿童六类残疾调查,掌握各类残疾现患人数、现患率、年平均病人数和发病率,了解分布特征,分析致残原因,为预防、医疗、康复及制定规划提供基础数据,做到对残疾儿童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

  二、调查对象及范围

  在本市有常住户口家庭(包括单亲)之子女(包括领养),年龄为7岁以下(1992年9月1日以后出生);调查对象约为7万人。

  三、调查方法

  采用三阶段程序,调查最小单元为居委会(村委会)。

  第一阶段:以居委会为单位填写《深圳市0-7岁儿童健康状况调查表》。

  第二阶段:调查人员按名单入户(或集中)调查,采用10题调查问卷(WH01992)法对儿童进行视力、肢体障碍初步评定。凡问卷中有一项阳性者为疑患者,调查人员要填写《阳性登记表》,并完成社会适应行为及DDST(中国修订)评定,报所属街道办事处,以便安排专家诊断。

  第三阶段:由专家及当地卫生或康复人员组成诊断小组入户或集中检查并诊断。凡阳性者由专家进行智力测验及儿童精神疾病评定;对疑难病者介绍到市内有关医院复查确诊;对听力语言障碍者依据情况决定是否到市聋儿中心进行多频稳态诱发电位测试;对筛查阳性者填写《筛查阳性个案调查登记表》;对确诊为六类残疾者填写《残疾人个案登记表》、《病例对照研究调查表》。3岁以下婴幼儿一年后复查。为保证调查质量,在某一调查点初筛阴性者中抽取10%进行复查诊断,以计算假阴性率。

  四、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完成调查工作,决定成立调查工作领导小组、调查工作执行小组、行政小组、专家小组。

  (一)调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宋海(组长)、谢建文(副组长)、孙喜斌、朱绍明、赵万新。

  (二)调查工作执行小组成员:孙喜斌(兼组长)、曲成毅、李永安、杨磊。

  (三)行政小组成员:朱绍明(兼组长)、张春田、张召群、黄孝仲、李志文。

  (四)专家小组成员:曲成毅(兼组长)、孙喜斌、李永安、汪立、吴健芳、刘晋洪。

  五、时间安排

  (一)调查人员培训(8月21-28日)。对义工联、翔龙传呼台工作人员及残联系统、卫生系统等有关调查人员进行上岗培训,学习调查方法,测量调查员之间的信度。

  (二)现场调查(9月1-30日)。以区、镇为单位,调查人员深入家庭,专家统一诊断标准。

  (三)专家诊断(10月1-15日)。由专家确诊病例,进行病例对照访视。

  (四)资料汇总(10月16-31日)。统计分析,成果报告。

  六、几点要求

  (一)各区残工委要加强领导工作,组织残工委各成员单位,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完成调查任务。

  (二)各区残联理事长要亲自挂帅,并指定一名副理事长负责,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做好协调、组织和后勤保障工作。

  (三)各区有关部门要发动镇(街道)医院、社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妇幼保健网及计生网,积极做好本区的调查工作。

  (四)各镇(街道)残联、派出所、村(居)委会要指定专人协助工作人员入户调查,并提供户籍资料,保证不漏查、不漏报。

  (五)各新闻媒体要密切配合,做好宣传工作,使广大市民了解这次调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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