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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厦门市委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2002年为儿童办实事项目的通知

厦委[2002]52号

颁布时间:2002-05-26 09:45:47.000 发文单位:中共厦门市委 厦门市人民政府

各区党委、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委、办、局:

  为庆祝2002年“六一”国际儿童节,厦门市委、市人民政府决定为全市青少年儿童办以下几项实事:

  1、在市妇幼保健院内设立厦门市儿童行为发育中心,为患有自闭症的儿童实施治疗。

  2、继续为农村贫困儿童义诊。“六一”期间,组织各大医院儿科专家深入贫困农村、山区,为儿童送医送药,免费体检。

  3、继续为孤儿办实事、办好事。组织市巾帼文明岗为我市5-14周岁孤儿献爱心,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就学、就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4、“六一”当天,我市各博物馆(院)、青少年科技馆、公园、旅游景点、体育场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全部免费或优惠向儿童开放;市公交公司、轮渡公司优惠身高1.4米以下的儿童免费乘坐车、船。

  由学校集体组织的小学、初中生参观厦门博物馆、国防园展览馆、植物园、集美鳌园、郑成功纪念馆、华侨博物馆等场所常年实施门票3折优惠。

  二○○二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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