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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万州区委办公室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通知

万州委办[2004]100号

颁布时间:2004-04-30 12:47:46.000 发文单位:中共重庆市万州区委办公室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龙宝、天城、五桥移民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江南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和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发[2004]8号文件精神的通知》(渝委办[2004]39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深刻领会精神,充分认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战略意义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制定和发表,是我们党贯彻十六大精神的一个重大举措。《若干意见》全面分析了我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面临的机遇和严峻挑战,深刻阐述了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提出了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对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关系国家前途命运的希望工程,是关系亿万家庭切身利益的最大的民心工程,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是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和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的重要保证。加强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需要。全区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若干意见》,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紧密联系重庆第二大城市建设实际,进一步增强抓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突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推动我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迈上新的台阶。

  二、采取切实措施,积极推进我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一)充分发挥学校教育主渠道作用

  1、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重庆市教委《关于规范教育行为的六条规定》,切实抓好师德师风教育,努力建设一支热爱学生、言传身教、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2、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各级教育部门要把中学共青团工作纳入学校素质教育的总体布局,把少先队工作纳入教育发展规划,把对共青团、少先队工作的指导、检查和考核纳入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评估范畴。各级各类学校要按有关规定设置学校政教处、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并配备相应的干部和德育教师,选派优秀青年教师从事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工作,积极关心和支持他们的工作,教育、人事、编办等部门要落实好他们相应的政治经济待遇,稳定学校政工队伍。中学要办好学生业余团校,高完中和中专学校要办好学生业余党校,积极培养优秀学生加入中国共产党。各级共青团组织和教育部门要积极做好学校团组织建设和少先队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管理工作。

  3、广泛开展道德实践活动。全区教育系统要结合本地、本校实际,精心设计和组织开展内容鲜活、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的道德实践活动。特别要利用好各种法定节日、传统节日、革命领袖、民族英雄、杰出名人等历史人物的诞辰和逝世纪念日,建党纪念日、红军长征、辛亥革命等重大历史事件纪念日,以及未成年人的入学、入队、入团、成人宣誓等有特殊意义的重要日子,集中开展思想道德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要通过国情教育、中共党史教育、万州区情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道德素养。要充分利用万县革命烈士陵园、万州区博物馆、库里申科烈士墓、亢家湾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充分利用万州长江大桥、五桥机场、达万铁路、红溪沟深水码头等重点工程,举世瞩目的三峡工程等思想道德教育资源,开展各种参观和考察活动,把深刻的教育内容融入到生动有趣的课外活动之中。通过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和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和少先队员、先进集体等活动,为未成年人树立可亲、可信、可敬、可学的榜样,让他们从榜样的感人事迹和优秀品质中受到鼓舞、汲取力量。

  4、改进思想道德教育方式方法。教育部门每年要开展1至2次德育工作研讨活动。各级各类学校尤其是中小学校要建立学生思想道德行为综合考评机制,积极改进小学思想品德课、中学思想政治课的教学方式,把传授知识与陶冶情操、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结合起来。要通过组织比赛、竞赛等丰富多彩的校内课外活动,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心理品质,自觉抵制不良习气。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养成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自救自护教育。要教育学生远离毒品,珍爱生命。教育、政法部门要进一步落实中小学法制副校长配备工作,定期开展法律法规知识讲座等法制教育活动。各级关工委要充分发挥老同志在教育关心未成年人中的积极作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的教育工作。

  (二)高度重视家庭教育

  1、城区各中小学必须建立家长学校并开展经常性活动。全区各级关工委、妇联组织、教育部门、街道和社区要密切协作,切实担负起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的责任。《三峡都市报》、万州电视台、万州人民广播电台等区级新闻单位要面向社会广泛开展家庭教育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推广家庭教育的成功经验,帮助和引导家长提高科学教育子女的能力。各中小学校要采取召开家长会、家庭走访等各种形式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

  2、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街道社区、村镇等城乡基层单位,要关心家庭教育问题,教育引导职工、居民重视对未成年子女道德品质的培养,督促家长切实担负起监护、教育子女的责任,以良好的言行为子女作表率,主动配合学校和有关方面对子女进行思想道德教育。要把家庭教育的情况作为评选文明职工、文明市民、文明家庭的重要内容。特别要注意关心单亲家庭、困难家庭、流动人口家庭的未成年子女教育,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通过捐资助学等方式,资助特困家庭未成年人就学。

  3、高度重视流动人口家庭子女的义务教育问题。要保障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和移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对我区外出务工和外迁移民子女的义务教育,有关部门要做好协调服务工作。民政部门及其所属的儿童福利机构和流浪儿童救助保护机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做好孤残儿童合法权益的保护工作和流浪儿童的救助工作。

  (三)积极创造条件,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1、加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使用和管理。各类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烈士陵园等场所,要充分发挥对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作用。万县革命烈士陵园、万州区博物馆、库里申科烈士墓等,对中小学生集体参观一律实行免票,对学生个人参观可实行半票。区内的图书馆、文化馆、体育场(馆)、影剧院等,要制定措施,积极为未成年人开展课外活动提供便利。文体部门要抓紧万州区艺术体育学校的建设进度。

  加强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未成年人专门活动场所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万州区青少年活动中心的作用。各级共青团组织要依托青少年活动阵地,广泛开展主题团队日、成人宣誓仪式、手拉手等多种形式的思想道德教育活动。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服务未成年人的宗旨,积极开展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活动。有关部门要对已建的未成年人活动场所认真进行清理整顿,被挤占、挪用、租借的要限期退还。把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在城市建设、旧城改造、住宅新区建设中,要配套建设可向未成年人开放的活动场所,特别是社区活动场所。经过3至5年时间的努力,各开发区都要有一所综合性、多功能的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属于公益性文化事业的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和运行资金,各地财政应予以保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未成年人活动场所。

  2、大力营造社会氛围。区属各新闻单位要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作为义不容辞的职责,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三峡都市报》、区人民广播电台、区电视台等媒体,要发挥各自优势,加强正面宣传报道和舆论监督,积极制作、刊播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公益广告,开设和办好相应的专栏或专题节目。广播电视、文化等部门要继续做好面向未成年人的优秀影片、歌曲和图书的展演、展播、推介工作。

  区内各类互联网站要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的兴趣爱好,加强网上正面宣传,努力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的网络文化环境,充分利用网络载体,积极传播先进文化,倡导文明健康的网络风气。有校园网站的学校,要规范上网内容。

  加强少儿文艺创作、表演队伍建设,注意培养少儿文艺骨干。鼓励文艺工作者多创作思想内容健康、富有艺术感染力的少儿作品。文化、教育、共青团、妇联、文联、作协等职能部门和人民团体要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党委宣传部门要加强指导协调,繁荣和发展少儿文化艺术。

  3、强化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文化、工商、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坚决查处传播淫秽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和伪科学出版物,坚决查处含有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内容的游戏软件产品,坚决查处宣扬色情和暴力的玩具、饰品。加强营业性歌舞场所、电子游戏厅、录像厅等场所的日常管理。环保部门要加强对文化娱乐场所噪音的治理。政法部门要加大针对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打击力度。

  严格执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文化、工商、公安、电信等部门要强化对营业性网吧的整治和管理,重点查处接纳未成年人的问题,凡两次接纳未成年人的,责令其停业整顿;三次接纳未成年人的,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按规定严格控制夜间营业时间,认真落实设立未成年人不得进入警示牌,落实在网吧终端设备上安装封堵色情等不健康内容的过滤软件。不得在中小学周边200米范围内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电子游戏经营场所。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全区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战略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过问、亲自抓,认真研究解决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抓具体。各级政府对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和德育工作经费等给予必要的财力支持,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加大投入力度。

  区文明委负责指导全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督促检查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部署的情况,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共同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各地文明委要在同级党委领导下,担负起相应的责任,采取切实措施,充实和加强文明委的办事机构,使其更好地发行职能。各级宣传、教育、政法、文化、体育、科技、广播电视、电信、民政、公安、工商、财政及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部门和机构,共青团、工会、妇联等群团组织及街道、社区居委会,要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结合各自的业务工作,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提上重要议事日程。要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体系。城市社区、农村乡镇和村民委员会,以及其他一切基层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社会责任,整合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和活动场所,开展富有吸引力的思想教育活动,真正把教育引导未成年人的工作落到实处。要把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作为创建文明城区、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重要内容。各地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把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中共重庆市万州区委办公室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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