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张格昌童丽萍郑州市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的决定

郑政文[2006]59号

颁布时间:2006-04-06 16:43:50.000 发文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实施“科教兴郑”战略,大力推进自主创新,市政府决定对为我市科技事业进步、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人员给予奖励。根据《郑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规定,经各县(市、区)、各部门层层推荐、遴选和市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委员会严格评审,市政府研究决定,授予郑州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张格昌、郑州大学教授童丽萍郑州市科学技术特别贡献奖,分别奖励50万元。

  希望获奖人员再接再厉,开拓进取,在科技研究领域不断取得新成绩,做出新贡献。全市广大科技工作者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科教兴郑”的战略目标,学先进、赶先进,发扬坚持真理、刻苦钻研、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大力协作、勇攀高峰的精神,加强科技攻关和技术创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六年四月六日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