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政办发[2005]105号
颁布时间:2005-08-25 13:37:36.000 发文单位: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通知》(辽政办发[2005]12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我市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各部门和单位要从有利于残疾人事业发展、构建和谐阜新的高度充分认识此次残疾人抽样调查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我市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圆满完成。
二 、市政府决定成立阜新市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名单附后)。有关县区要在2005年8月底之前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调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有关县区要抽调人员组成调查队,深入乡镇、街道进行现场调查工作。
三、各级政府要制定实施细则,编制经费预算,按照分级负担、厉行节约的原则,由财政部门落实工作经费。要组织好相关部门人员,参加省、市集中培训,掌握全国统一标准和工作规范,确保调查质量。
四、残疾人抽样调查牵涉面广,专业性和技术性强,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宣传残疾人抽样调查的意义和要求,为调查工作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阜新市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敖秉义 副市长
副组长:
刘 克 市残联理事长
王明广 市统计局副局长
刘小平 市民政局工会主席
关 俊 市卫生局副局长
成 员:
张 恺 市残联副理事长
张建军 市委宣传部宣传科科长
王建国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孙广利 市发改委社会事业科科长
全英玉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规划工资科科长
岳洪飞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
韩秀媛 市财政局社保科副科长
刘继芬 市计生委办公室副主任
王 欣 团市委权益部部长
董 浩 市妇联权益部副部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残联,办公室主任由张恺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