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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6年市长接待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活动日安排的意见

郑政办文[2006]22号

颁布时间:2006-04-10 15:47:40.000 发文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市长与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密切联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职能,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提出2006年市长接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活动日安排意见如下:

  一、接待时间和地点。今年市长接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活动日从4月份开始安排。每月下旬的一个星期四上午9:00-12:00,在市政府办公厅会议室接待。

  二、接待方式、方法和人数。采取预约方式。一般由市人大选工委和市政协提案委选出建议、提案,也可以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主动选题预约。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预约,应在接待日前15天与市政府督查室联系,说明来访内容和要求,以便安排市政府有关部门参加。市政府督查室要主动向接待市长和陪同接待秘书长报告确定的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和预约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计划。参与接待的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般各不超过5人,届时可邀请1名驻郑全国人大代表或全国政协委员、省人大代表或省政协委员参加。

  三、选好议题、按时接待。市长接待日活动议题内容要与当月参加活动的市长分管工作基本一致。市政府办公厅陪同接待的有关处室,要根据预约内容,主动与市政府有关部门联系,做好准备工作,力争每个接待日都能至少解决1个实际问题。必要时亦可以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专题视察,现场解决问题。市长接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后,陪同市长接待的市政府办公厅相关业务处要认真写出《市长接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活动日会议纪要》;市政府督查室要根据《市长接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活动日会议纪要》,跟踪督办办理情况,直到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四、市长接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活动日,是“两会”闭会期间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使职权的重要形式,也是市政府密切联系人民群众,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重要形式。市政府有关承办部门及办公厅有关处室应积极参加接待活动,认真落实《市长接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活动日会议纪要》,及时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本人反馈办理情况,最迟不得超过2个月。办理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应及时向市政府督查室报告,不得随意变更纪要内容,确需更改时,应由陪同秘书长向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情况。

  二○○六年四月十日

  附件:2006年市长接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活动日程安排

  类型时间 接待市长 陪同秘书长 主持人 市政府办公厅相关处及电话

  4月20日(星期四) 赵建才 陈西川 万建中 秘书一处 冯卫平67185012

  5月25日(星期四) 李柳身 贺广勋 万建中 秘书二处 张 吉67188201

  6月22日(星期四) 龚立群 吴晓君 万建中 秘书八处 史根有67437591

  7月20日(星期四) 丁世显 秦晓辉 万建中 秘书五处 王宏元67188210

  8月24日(星期四) 胡 荃 李宪召 万建中 秘书四处 王 宏67188206

  9月21日(星期四) 王林贺 姜现钊 万建中 秘书三处 张晓英67188203

  10月26日(星期四) 高建慧 许福亮 万建中 秘书七处 马炳林67180977

  11月23日(星期四) 王庆海 范 强 万建中 秘书五处 梁安东67179997

  说明

   1.由市人大选工委、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协提案委负责接待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确定人员、议题。

  2.如果当月接待市长因公外出时间较长时,可在接待日的10日前提出顺延由下个月轮值市长接待;也可在接待日的前后近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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