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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依法行政宣传工作的通知

大政办发[2006]26号

颁布时间:2006-03-21 11:41:46.000 发文单位: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今年3月22日是国务院颁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两周年纪念日。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协助人民日报、法制日报做好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有关宣传工作的通知》(国法函(2006)19号)精神,为加强我市依法行政宣传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纲要》对今后十年各级政府如何推进依法行政作出了明确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是指导各级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纲领性文件。加强对《纲要》及其贯彻落实情况的宣传,对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过全面、准确、广泛、深入的宣传,使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并取得全社会对政府依法行政的理解、支持和监督。

  二、工作重点

  (一) 加大《纲要》的宣传力度。要大力宣传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性及《纲要》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纲要》中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主要内容和依法行政的着力点。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使依法行政的观念深入人心,使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全面掌握《纲要》的各项规定,并贯穿于行政管理的各项工作之中。

  (二)大力宣传《纲要》的贯彻落实情况。大力宣传本地区、本部门学习贯彻《纲要》的具体部署、具体措施及取得的初步进展和成效;宣传本地区、本部门各级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坚持执政为民、大兴求真务实之风、自觉带头实施《纲要》的先进事迹;宣传本地区、本部门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转变观念和作风、严格按照《纲要》履行职责的好做法及感人事迹。

  三、具体措施

  (一)大力宣传、积极营造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良好氛围。在《大连日报》上开辟“依法行政”专栏,宣传《纲要》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

  (二)政府法制机构要把《纲要》作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的内容之一。人事部门要把《纲要》作为公务员初任培训和任职培训的内容之一。

  (三) 举办由各区市县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法制机构负责人参加的《纲要》培训班。

  (四) 举办一次由全市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的专题讲座(或报告会),邀请有关专家讲授《纲要》。

  (五)11月下旬,对市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一次依法行政知识考试。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法制机构负责组织本地区行政执法工作人员进行依法行政知识考试。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制定具体的依法行政宣传实施方案,做好本地区、本单位《纲要》及其贯彻落实情况的宣传工作。要将依法行政宣传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人员,并进行严格考核。要积极为依法行政宣传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财力和物质保证。要不断总结经验,加强信息交流与反馈,及时将本地区、本部门在宣传依法行政中的情况报送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法制办,联系电话:83766336)。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宣传部门做好依法行政宣传工作,并积极协助新闻单位做好对依法行政的宣传采访工作。法制机构要利用专业优势,积极组织依法行政方面的稿件,提供依法行政的典型案例,通过举办座谈会、学习会等进行多种形式的宣传。宣传内容要符合宪法和法律规定,有利于社会的团结与稳定,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二○○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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