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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玉林市委员会 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

玉发[2004]31号

颁布时间:2004-11-08 09:51:31.000 发文单位:中共玉林市委员会 玉林市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桂发[2004]29号),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紧迫性

  (一)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培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后继有人的迫切需要。未成年人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关系到国家前途和民族命运。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进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艰巨而长期的事业,需要一代又一代人的不懈努力。只有切实抓好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培养一代又一代具有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高尚的思想品德、良好的道德修养、掌握现代化建设本领的接班人和建设者,才能不断巩固和增强我们党长期执政的社会基础,确保革命先辈为之奋斗的伟大事业薪火相传、生生不息,确保我国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始终立于不败之地,确保党和国家的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

  (二)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迫切需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必须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根本点和出发点。目前,我市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约有200万人。这些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牵动千万家长的心,涉及千万家庭的幸福,关系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关心爱护未成年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既是开创我市更加美好未来的战略工程,也是实现许许多多家庭最大希望和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我们一定要从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以对国家对人民切身利益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抓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

  (三)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应对国内外形势深刻变化,确保国家长治久安和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迫切需要。近年来国际国内形势的深刻变化,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面临新的机遇和严峻挑战,带来一系列不容忽视的问题: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为他们学习世界先进文化提供了重要机遇和条件,同时腐朽文化和腐朽生活方式对未成年人的危害不可低估;随着互联网等新兴媒体以及网吧等各类文化娱乐场所的快速发展,含有色情、暴力、赌博、愚昧迷信的腐朽落后文化和有害信息乘隙传播,严重腐蚀未成年人的心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丰富了未成年人的发展空间,但社会上某些领域的道德失范、诚信缺失等不良现象以及“黄赌毒”等社会公害,也给未成年人的成长带来不可忽视的负面影响。在各种消极因素的影响下,少数未成年人精神空虚、行为失范,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和错位,有的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歧途。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也存在突出问题,一些地方和部门的领导对这项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学校教育中重智育轻德育、重课堂教学轻社会实践的现象依然存在;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风气尚未形成,还存在种种不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和消极因素,等等。这些突出问题,已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广大群众迫切要求党和政府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全面把握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十六大精神,全面落实《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紧密结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实际,针对未成年人身心成长的特点,积极探索新世纪、新阶段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规律,坚持以人为本,教育和引导未成年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高尚的思想品质和良好的道德情操,努力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要遵循以下原则:坚持与培育“四有”新人的目标相一致、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原则;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未成年人的原则;坚持知与行相统一的原则;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三)主要任务。(1)从增强爱国情感做起,弘扬和培育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深入进行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教育和中国革命传统教育、中国历史特别是近现代史教育,引导广大未成年人认识中华民族的历史和传统,了解近代以来中华民族的深重灾难和中国人民进行的英勇斗争,从小树立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2)从确立远大志向做起,树立和培育正确的理想信念。进行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历史教育与国情教育,引导广大未成年人正确认识社会发展规律,正确认识国家的前途和命运,把个人的成长进步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同祖国的繁荣富强紧密联系在一起,为担负起建设祖国、振兴中华的光荣使命做好准备。(3)从规范行为习惯做起,培养良好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大力普及“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积极倡导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引导广大未成年人牢固树立心中有祖国、心中有集体、心中有他人的意识,懂得为人做事的基本道理,具备文明生活的基本素养,学会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等基本关系。(4)从提高基本素质做起,促进未成年人的全面发展。努力培育未成年人的劳动意识、创造意识、效率意识、环境意识和进取精神、科学精神以及民主法制观念,增强他们的动手能力、自主创新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引导未成年人保持蓬勃朝气、旺盛活力和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大胆实践、勇于创造,使他们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得到全面提高。

  三、切实抓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三个环节

  (一)突出抓好学校教育。学校是对未成年人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主渠道、主阵地和主课堂。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校,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始终把德育放在素质教育的首位,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贯穿学校教育教学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一要抓德育课程体系建设和德育管理体制改革。要进一步推动中小学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的课程改革和建设。把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中华传统美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民主法制教育体现在课程和教材之中,把学生思想品德教育贯穿和渗透在课程改革、课堂教学的各个环节。要改进德育教学方法,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循序渐进地实施道德教育,要多用鲜活通俗的语言,多用生动典型的事例,多用喜闻乐见的形式,多用疏导讨论的方法,使德育课成为中小学生喜爱的课程,真正入耳、入心、入脑。要积极探索实践教学和学生参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的有效机制,改革德育评价方式,建立科学的学生思想道德行为综合考评制度,以及家长、班主任、学生和学科教师共同参与的德育行为评价方式,对学生道德行为进行科学评价。要紧紧抓住改革课程设置、教材教法和考试评价制度三个环节,系统设计,整体推进,下决心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为中小学生全面发展提供必要的环境和条件。要将法制教育纳入正常的教学计划,做好聘任法制副校长的工作,有计划地对学生进行比较系统的法制教育。要在中小学生中广泛开展“珍惜生命、远离毒品”教育和崇尚科学文明,反对迷信邪教教育,坚决防止毒品、邪教进校园。要建立和完善以校长及行政系统为主实施的德育管理体制,把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落实在教学、管理、后勤服务的各个环节上,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二要抓行为规范。各中小学校要认真贯彻《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进行基本道德观念、道德知识和礼仪、礼貌、礼节教育,注重养成,注重体验。通过大力加强基本道德教育,培养学生在爱国守法、诚实守信、文明礼貌、遵守秩序、保护环境等方面具备良好的道德修养,使学生逐步达到新《规范》和《守则》的要求。要重视做好不良行为学生的教育、转化和矫治工作。三要抓团队建设。要加强学校团组织和少先队建设,把共青团、少先队工作纳入学校素质教育的整体布局。选派优秀青年教师担任中学团委书记、小学少先队辅导员,并纳入日常师资培训和继续教育系列,保证他们能够不断得到进修提高的机会。共青团、少先队要大力开展道德实践活动。要加强对学生会、学生社团的指导,更好地发挥他们自我教育的作用。四要抓心理健康教育。要加强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各中学及小学中心校要配备专职的、经过专业培训的心理健康教师。指导学生处理好在学习、成长、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开展“珍爱生命、健康人生”等心理健康主题活动,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帮助学生提高心理素质,健全人格,增强承受挫折、适应自然环境和人际环境的能力,增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能力。五要抓实践教育。要充分利用法定节日,传统节日,重大历史事件纪念日,未成年人的入学、入队、入团、成人宣誓等有特殊意义的重要日子,以及自治区确定的每年2月26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宣传日”和每年的9月20日全国“公民道德建设宣传日”,广泛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实践活动。全市各学校要利用综合实践课时和机动课时,组织开展“七个一”活动:看一场电影、观摩一场艺术演出、参观一次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参加一次社会公益活动、读一本爱国主义教育读物、听一个法制教育讲座、出一版理想信念教育板报,使学生在实践中把道德认知自觉地转化为道德行为。

  (二)充分重视家庭教育。家庭是未成年人接受思想道德教育的第一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要重视和发展家庭教育,把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建立玉林市家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家庭教育的社会化网络。各级妇联组织、教育行政部门和社区要紧密配合,切实担负起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的重要职责,建立和完善推进家庭教育的工作机制,把推进家庭教育列入单位工作职能,并落实专人负责,要建立、办好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加强对家庭教育的研究与指导。要不断扩大各类家长学校的数量和规模,进一步实施对家长学校的指导和服务,通过家长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家庭教育讲座和培训,帮助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既关心孩子的学习成绩,又重视培养子女的健全人格和良好品德。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介要开设家教专栏,面向社会广泛开展家庭教育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推广家庭教育的成功经验。各级妇联组织要组织开展“家教知识进万家”活动。要广泛开展评选表彰优秀家长和优秀家长学校的活动,广泛开展文明职工、文明家庭创建评选活动,把家庭教育作为评选文明职工、文明家庭的重要内容,以促进家庭教育工作的开展。对单亲家庭、困难家庭和流动人口家庭的未成年子女,街道、社区和村(居)委会要给予更多的关爱和帮助。各中小学校要积极配合做好家庭教育工作。

  (三)积极开展社会教育。要积极发展社区和乡村教育,切实发挥社区和乡村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桥梁作用。社区一头连着学校,一头连着家庭,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阵地。社区基层组织要把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作为社区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作出具体规划和安排。要了解和掌握社区内未成年人的基本情况,主动加强与学校的联系,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工作,并通过与学校联合办好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等方式,对家庭教育实施有效指导。要充分利用社区的各种活动阵地,发挥社区人才资源优势,组织开展富有吸引力的校外活动,使社区成为未成年人学习知识、陶冶情操、愉悦身心的乐园。我市80%以上的未成年人生活在农村,农村的教育文化设施相对滞后,农村是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薄弱环节。加强和改进我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要在抓好农村的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的同时,组织成立乡镇、村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组织,为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提供组织保障;要多方筹集资金建设一批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积极组织开展符合未成年人特点的思想道德教育活动和文体娱乐活动;要深化“三下乡”活动,组织一批知识性、科学性、趣味性强的思想道德读物、科普读物和生活指导类图书,以及影视、音像、电子出版物下乡,组织文艺团队下乡演出,不断丰富农村未成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开展“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争做奉献、争当表率”主题活动,动员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参加到活动中来,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做出贡献。

  四、重点抓好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三支队伍”

  (一)抓好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自身思想道德素质。要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切实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教育,广泛开展“铸师魂,正师德,树师表,练师功”等师德建设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引导教师热爱学生,言传身教,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以高尚的情操引领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要高度重视班主任工作,选派思想素质好、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的优秀教师担任班主任,鼓励广大班主任革新教育方法,完善家访制度,与家庭共同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建立模范班主任评选表彰机制和优秀德育工作者表彰机制,鼓励和激发教师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要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进一步加强德育工作队伍的培训,将班主任培训纳入教师培训序列,将德育管理干部培训纳入干训系列。通过培训,帮助德育工作者树立现代教育理念,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在班主任以及未成年人教育工作者政治和物质待遇方面,要给予必要的政策倾斜。

  (二)抓好专业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水平。要把中小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工作纳入学校素质教育的总体布局和教育发展规划,把对团队工作的指导、检查、考核纳入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和评估体系以及衡量学校办学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大力加强中小学校团组织建设和少先队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全团带队的意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少先队辅导员管理条例(修订稿)》,确保中小学少先队辅导员队伍从选拔、配备、定级、培训、考核、奖励等方面得到进一步的完善。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发动热心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有责任心、有能力、有经验的各界人士加入少先队志愿辅导员队伍,为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活动和其他校外实践活动服务。全市各小学都要聘请校外辅导员,乡镇中心校以上的学校要聘请校外法制副校长。抓好各级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组织负责人和活动场所业务员的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建立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专业队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通过抓好校内外专业队伍的建设,做到校内指导与校外引导相结合,实现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连贯性。

  (三)抓好“五老”队伍建设,扩大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覆盖面。要着力建设好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五老”队伍,使之与学校班主任队伍、校内外专业队伍一起,形成一支专兼职结合、素质较高、人数众多、覆盖面广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队伍,共同履行培养教育未成年人的职责。要充分运用“五老”的特长和优势,聘请他们担任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辅导员、文化市场和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义务监督员、优良传统教育的宣传员等,充分发挥他们在未成年人道德思想和道德行为形成方面的影响和带动作用。要充分发挥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作用,支持他们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贡献力量。

  五、抓好教育阵地建设和舆论文化建设,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环境

  (一)加强公益性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抓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各类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烈士陵园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要创造条件对全社会开放,并不断挖掘教育内容,改进展示手段,吸引未成年人参观学习,对中小学生集体参观一律实行免费,对学生个人参观可实行半票或凭学生证全部免费。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规定对教育基地给予税收减免或补贴等优惠政策。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经过3-5年的努力,逐步健全完善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功能配套的未成年人活动场所。要着重抓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十大项目建设:创建自治区级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示范基地;建设玉林市未成年人国防科技教育基地;建设玉林市未成年人革命传统教育主题公园;建设玉林市未成年人文艺活动中心;建设玉林市未成年人传统道德教育基地;建设玉林市未成年人法制教育馆;建设未成年人夏(冬)令营活动基地;规划筹建未成年人健身长廊;建设玉林市未成年人健康教育基地;筹建玉林市未成年人优秀图书阅览大厅。要实施市、县(市)区、乡镇和村四级联动工程,县(市)区城区要建立一座青少年活动中心和一个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乡镇和村要相应建立一个综合性的青少年活动中心。

  (二)加强公益性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管理。要加强对现有公益性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管理,对占用青少年活动场所的现象进行清理整顿。各公益性未成年人活动场所,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面向未成年人、服务未成年人的宗旨,围绕提高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水平、社会适应能力、科技素养、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积极开展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活动,把思想道德建设内容融于其中,充分发挥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功能。决不能借活动之名搞营业性创收,凡被挤占、挪用、租借的要限期归还,名不副实的要限期改正。

  (三)抓好舆论建设。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把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作为舆论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定周密的宣传报道计划,组织协调报纸、广播、电视、期刊、网站等各类传媒,运用多种形式,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各新闻媒体要增强社会责任感,把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积极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舆论环境。全市各类新闻媒体要开辟专栏,并积极制作、刊播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公益广告,针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内容,要努力做到教育性、知识性、娱乐性、趣味性相统一,取得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各种媒体在黄金时段和重要版面一律禁止播放和刊载含有暴力、警匪、煽情等内容的节目和文章。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络扩大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宣传力度和影响力,加强正面宣传,传播先进文化。要积极创造条件,在校园、社区有组织地开办一批非盈利性的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为未成年人健康上网提供活动阵地。要动员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及广大公民关心支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活动。

  (四)抓好文化建设。各级文化教育部门要加强教育艺术团队的建设,注重培养少儿文化艺术骨干力量,大力繁荣和发展少儿文化艺术。要鼓励和支持各级艺术团体面向未成年人演出,让健康的文化资源进入校园、社区、乡村、家庭,不断满足未成年人的精神文化需求。加强校园文化建设,高度重视校园文化的教育价值,组织学校艺术团、记者团,出版校刊、板报,举办文艺晚会,丰富校园文化的内涵,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五)抓好文化市场管理。深入开展“扫黄”“打非”工作,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加强文化市场监管。查缴和封堵传播淫秽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和伪科学的出版物,查处含有恐怖、残忍等有害内容的游戏软件产品、网络游戏站点和宣扬色情、暴力的玩具、饰品等,严格未成年人精神文化产品进入市场的标准,防止有害文化进入市场。对学校周边地区和居民社区,要重点整顿清查,坚决制止向学生兜售不良出版物的行为。严格落实对网吧的整治和管理,安装网吧终端过滤软件,封堵有害内容,打击违法行为。要依法治理利用电子邮件、手机短信、声讯台等传播有害信息,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违法行为。优化校园周边环境,中小学校周边200米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电子游戏经营场所,不得在干扰学校教学秩序的地方设立经营性娱乐场所。营业性歌舞厅和卡拉OK厅、酒吧、夜总会以及其他不适宜对未成年人开放的文化娱乐场所,必须设置明显的禁入标志,不得对未成年人开放。要推进中小学校校园绿色网络活动室建设,教育引导青少年学生健康上网、文明上网,为未成年人提供健康有益的绿色网上空间。要大力推行文化市场管理“有奖举报”、“失察追究”和“累进惩罚”制度,鼓励广大群众及时发现和举报不法业主的违法活动,规范执法人员的行为,防止执法犯法或渎职现象,依法打击不法业主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六、着力完善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三项制度”

  (一)健全领导体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战略任务,切实加强和改善领导,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主要领导要负起政治责任,认真了解和分析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状况,及时研究和解决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大问题。要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目标考核体系以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范围,作为创建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家庭的重要标准,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完善工作机制。要建立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工作机制,有关职能部门和群团组织,要按照任务分工的要求,切实履行各自职责,确保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各项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条块结合、整体推进,目标一致、职能明确,互相衔接、不留空白。各级文明委要在同级党委领导下,担负起相应责任,采取切实措施,从领导力量、组织机构、人员编制、工作经费等方面充实和加强各级文明委的办事机构,使其更好地履行职能、发挥作用。各级宣传、教育、文化、体育、科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信息产业、民政、公安、财政、税务等部门,共青团和关工委、工会、妇联等群团组织,在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担负重要责任,要结合业务工作,发挥各自优势,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要根据任务分工,制定具体的贯彻意见,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和考核内容,每年都要办好几件作用大、影响好的实事,切实把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完善财政投入制度。各级人民政府要把涉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正常运行的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而逐步加大投入力度。从2005年开始,市本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各县(市)区政府要视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情况,每年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用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以确保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各项工作的正常运作。要按照公益性文化事业由政府主导的原则,把对未成年人专用公益性文化体育设施建设的投入纳入文化发展纲要,作出明确规定。要在体育、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安排一定数额的资金,用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要认真落实对公共文化体育场所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扶持政策,确保对中小学生集体参观免票的规定落到实处并长期坚持下去。

  中共玉林市委员会
玉林市人民政府
2004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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