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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建设与管理局行政许可统一受理窗口建设经验的通报

厦府办[2008]147号

颁布时间:2008-06-24 14:36:13.000 发文单位:厦门市人民政府

市直各委、办、局:

  2003年8月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市各部门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积极探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审批统一受理窗口建设,实行一个行政机关一个窗口对外,取得了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截止到目前为止,全市共有17个部门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设立了行政审批统一受理窗口或办事大厅,其中:市建设与管理局、规划局、市政园林局、环保局、工商局、公安局新闻出版局、外资局和市道路运输管理处9个单位基本实现由窗口或大厅统一受理审批事项和送达审批文件。这些行政机关在设立统一受理窗口或办事大厅之后,对规范行政审批,建设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

  在这些好的经验和做法中,市建设与管理局经验和做法尤其值得宣传和推广。2006年4月,市建设与管理局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成立了行政许可办事处,全局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调整由该处受理、审核和送达审批文件,实行由一个窗口对外、统一受理、统一审核、统一送达的运行模式,并制定了一系列配套制度。该局行政许可办理处成立两年多来,有效地杜绝了个别业务处“门难进、人难找、话难说、脸难看”的问题,改变了过去业务处人员“重审批、轻监管”的现象,业务处人员有了更多精力做好政策研究和批后监管。同时,也很好地解决了行政审批难以有效监督的问题,逐步实现行政审批“阳光作业”。行政审批效率大大提高,提前办结率达到97%,多次得到上级机关表彰。

  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和研究市建设与管理局行政许可统一受理窗口建设经验,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不断推进和完善行政审批统一受理窗口建设。

  附件:集约行政资源创新服务模式努力推动政府公共职能的转变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八年六月二十四日

  附件

集约行政资源 创新服务模式努力推动政府公共职能的转变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
(二00八年六月三十日)

  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后,我局主动作为、善于作为,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加大行政资源整合力度,于2006年成立了局行政许可办理处,实行一个窗口对外、统一受理、统一审核、统一送达,实现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审批更加规范,审批效率显著提高,相关投诉明显减少。至今为止,建设行政窗口共受理审批业务13212件,办结12842件,提前办结率达97%,得到了上级机关的充分肯定和行政相对人的普遍赞誉,先后被全国和省、市妇联授予“巾帼文明岗”。主要经验和做法如下:

  一、理顺管理关系,实现审批职能由“分散型”管理向“集约化”使用转变

  我局是行政审批事项相对较多的行政部门之一,工作涉及面广,与百姓生活和公共利益密切相关。行政许可办理处成立以前,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分散在各个处室办理,一定程度上浪费行政资源,制约行政效能的发挥。一方面,由于行政资源分散,各业务处室长年门庭若市,前来咨询、办事的申报人穿梭于各处室,不仅严重影响了机关的日常工作,而且耗费了工作人员的大量时间和精力;另一方面,由于流转环节多、审批周期长,群众对相关要求和办事程序不清,往往造成申报人多次往返,行政审批效率低下,与厦门市新一轮跨越式发展所提出的高效行政的要求不相适应。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审批行为,已经迫在眉睫。

  2006年初,我局以进驻新办公楼和启用新办公系统为契机,全面启动建设行政许可集约化实施改革。一是理顺管理关系。我局于2006年4月,组建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处,归口由协调处统一管理,办理处人员由受理人员和审核人员组成,审核人员由各业务处抽调骨干驻窗口办公,行使审核职责并对相关业务处室和窗口主管处负责。行政许可办理处成为一个从“大机关”延伸出来,相对独立的集中审批实施机构。通过职能分离、机构分设、人员分工,理顺了审批与监管、窗口与处室之间的关系,改变了长期以来存在的处室各管一摊、协力不足、效率低下的问题。二是集约行政资源。我局将原来分散在7个处室共27个行政审批项目集中到窗口办理,设置了统一的办件窗口,配置了必要的办公设备,对23名窗口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根据实际需要,编印了23项办事指南和11种凭单,对外实行“五个统一” (即统一场所、统一收件、统一文号、统一印章、统一送达)和“五个公开”(即主体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期限公开、结果公开),实现了行政资源的集约化使用。三是完善工作制度。我局以制度规范审批工作为目标,制定了《建设行政许可统一窗口办件规定》,明确收件范围,以及窗口与各职能处室的各自职责和工作程序,规范审批事项的受理、移交、办理、送达、协调、督办。

  二、加强窗口建设,促进审批流程由“繁复型”办理向“标准化”运作转化

  在完成内设机构调整后,我局着力加强窗口建设,全面清理各类规范性文件,制订相关实施细则和办事指南,完善审批流程。一是编制办事指南。我们按照简洁明晰、操作性强的原则制定了办事指南,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变动及时修订和完善。在修订过程中,严格按照程序报本局法规处、市法制局和市审改办审核,杜绝随意增加许可条件和审批环节。二是公开办事程序。在全面梳理规范性文件基础上,将所有行政许可设定的法律依据、许可条件、许可程序、办理时限和申请材料等内容在市政府网站、本局网站和办公场所公示,同时在办事大厅设立便民服务台,印制了办事指南,提供各种示范文本,让申报人一目了然,极大地方便了群众。三是完善办理流程。窗口人员对申办件进行形式审查后,交由各业务处室派驻办理处的审核人员进行实质性审核并经业务处长审核后,报协调处处长统一核签后由窗口统一出件,对复杂事项再报分管副局长审批后出件。四是统一凭证格式。为规范审批行为,制作了《不予受理告知书》、《修改意见书》、《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备案事项不予办理书》等12种格式文书供处室办件时参考,统一印制了“回执单”、“交接表”、“取件表”等相关凭单。五是统一批文格式。启用专用章,制定印章使用管理办法。凡进入窗口的行政许可事项批文、证书的文号统一为“厦建审字”;并启用专用印章,凡与行政许可有关的文书统一以“局行政许可专用章”对外,凡与行政备案有关的文书统一以“局备案专用章”对外,确保窗口能独立完成受理、审批、制证、盖章、送达等审批环节。通过这些措施的推行,实现了行政审批流程由原来的分散繁复办理向标准化运作的有效转变,政府公共职能效应得到了最大限度的发挥。

  三、强化职能意识,推动行政许可由“院墙式”管理向“开放式”服务延伸

  为实现行政许可由“院墙式”管理向“开放式”延伸转变,我局从延伸服务触角入手,全方位打造快捷高效的行政服务体系。一是加强窗口队伍建设。坚持每周业务学习制度,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行政许可法》和建设领域法律法规,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增强履职能力。国家和省市每出台新政策,都及时组织窗口人员深入学习,以便给申办人提供准确明了的资讯。在窗口配备复合型人才,所有人员都必须一专多能,不仅要做好行政许可受理和审核工作,还要主动承担大量的咨询解释工作。二是推行“首问负责制”、 “一次性告知制”和“限制办结制”。 在窗口采用《首问负责单》登记答疑形式,书面告知所缺漏的材料,让申办人在第一时间、第一关口得到及时答复。实行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制,在受理申请前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相关材料,办结当日通知取件。三是开展预约服务。只要提前三日向窗口提出电话预约,便可享受窗口的优先服务;根据工作需要,实行审批人员下窗口办件,收件受理人员、审核人员和审批人员既同场办公,又各司其职,最大限度减少自由裁量权,缩短审批时限。四是强化政务公开。在触摸屏上公布受理件的办理结果,供申办人查询;将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公布在办理处触摸屏上,方便群众查询;针对业务咨询相对集中的项目,由窗口与业务处室一起商讨和答疑,并以问答形式在办理场所公布。实践证明,这些实实在在的便民举措,提高了办理效率,窗口创下了单日受理500多件次的记录。五是强化窗口审核环节。审批工作重心转移到窗口后,窗口承担着大部分实质性审查权,许多审批事项在窗口受理和审核后,大大减少后台实质性审查的工作量。

  四、强化监督制约,完成公共权力由“封闭式”操作向“阳光化”运行转变

  实行“阳光审批”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基本要求,我局通过建立“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利运行机制,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让行政审批在公开透明下运作,在严密监控下实施。一是完善效能制度。按“窗口统一受理,内部流转审批”的原则,制定了《行政许可事项办理处工作制度》等九项制度,规范审批收件、受理、补退件、审核、审批和送达等环节。对符合审批条件的申报件,做到“四个百分百”,即符合收件要求的,百分百予以收件,并出具收件单;符合受理条件的,百分百予以受理;已经受理的,百分百做出办理结果;已经办结的,百分百及时通知送达。二是实施全程监控。我局投入近20万元,专门编制了办件软件系统,对收件、补退件、出批文实行电脑统一登记,实现了审批事项的各个办理环节在系统上都有所记载,每个审批事项的办理都受到全程监控。同时,系统设置的预警提示功能,对即将到期的办件将及时提醒、催办和督办;通过发出督办意见,对逾期办结件进行督办,使整个办件的过程和绩效得到有效监控,保证所有申办件按要求、按流程、按期限来收件、流转和办结。三是建立异常情况审查制度。通过对补件、不予受理、不予许可事项进行合理性审查。在统计软件中,还设计统计表、明细表、效率图、原因分析表等图表11种,通过对补件、不予受理件、不予许可件等进行的统计分析,达到督促和规范审批行为的目的。四是建立定期分析汇报制度。根据窗口运行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办理处建立了工作日汇报、周汇报和月汇报制度,日汇报由窗口人员编写,向管理人汇报;周汇报和月汇报由管理人编写,向主管处室和局领导汇报。通过工作汇报制度,及时处理窗口与申办人、窗口与业务处室之间存在的问题,做到简单问题发现一个、解决一个,复杂疑难问题集中解决,重大问题报请局办公例会研究解决。

  五、取得的成效

  成立行政许可办理处作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对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方面所产生的积极效应是显而易见的。首先是转变了工作作风。窗口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举措和热情周到的服务,改变了过去“门难进、人难找、话难说、脸难看”的机关作风,也促进后台审批部门增强服务意识,形成了勤政为民、热情服务、共谋发展的良好风气,改善了机关形象,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其次是工作重心发生了转移。由窗口统一受理,大量繁杂的基础事务性工作交由窗口完成,从而减少了业务处室的工作量,业务处室的工作重心也由过去侧重审批转变到拟定政策、批后监管和开展公共服务上来,机关服务功能进一步强化,越位、错位、缺位问题逐步得到解决。三是规范了审批。通过一个窗口对外,审批行为从“闭门作业”走向“阳光作业”,行政审批权的行使进一步得到规范和约束。

  窗口设立两年多来,得到了行政相对人的普遍欢迎。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探索超常规不违规的新思路、新措施、新方法,加强制度建设,创新管理模式和手段,真正实现政府公共职能的彻底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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