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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北京市工伤保险基金征缴、支付操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京社保发[2003]66号

颁布时间:2003-12-08 00:00:00.000 发文单位:

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根据《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40号)及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定的实施《工伤保险条例》配套文件的精神,我们制定了《北京市工伤保险基金征缴、支付操作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北京市工伤保险基金征缴、支付操作暂行办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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