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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财务控制模式的类型

来源: 中国总会计师 编辑: 2009/07/06 08:35:46  字体:

  集团内复杂的产权关系、多元的财务主体等特征,比非集团企业的财务控制难度更大,因此,设计一套独特的适合集团公司的控制模式就成为必然。设计的核心问题是如何处理好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的关系,也就是在集权和分权、控制和激励之间取得一个最佳的权衡点。笔者认为,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控制模式,按管理权限的集中程度大体可分为三种:

  1.集权型。

  所谓集权制就是指重大财务决策权都集中在母公司,母公司对子公司采取严格控制和统一管理方式的财务管理体制。集权制的优点在于:由集团最高管理层统一决策,有利于规范各成员企业的行动,促进集团整体政策目标的贯彻与实施;最大限度地发挥集团公司各项资源的复合优势,集中力量,达到集团公司的整体目标;避免集团扩张造成的失控,降低财务风险。但集权制的缺点也很明显,集权管理总部必须具有极高的素质与能力,能够高效率地汇集起各方面详尽的信息资料,否则可能导致主观臆断,以致重大决策错误;财务权限的高度集中容易挫伤子公司的积极性,抑制子公司的灵活性和创造性;信息传递时间过长,可能延误决策时机。缺乏对市场的应变能力与灵活性,常常会出现“一统就死”的局面。

  2.分权型。

  分权制是指对大部分的重大决策权集中在子公司,母公司对子公司以间接管理方式为主的财务管理体制。其主要特征可以概括为:“搞活主线,放开附线,分级决策,集团管理”。集团母公司对子公司在财务上充分放权,子公司自行掌握财务管理权与决策权,集投资中心、利润中心和成本中心于一身。集团最高层只集中少数关系集团全局利益和发展的重大财务决策,母公司几乎放弃了财务控制的权力。这种绝对分权的管理体制缺乏协调管理,事实上置集团于一个较松散的处境,无法发挥集团的整体优势,内部企业“诸侯现象”严重,现已较少采用。

  3.混合型。

  即适度的集权与适度的分权相结合的一种较为成熟的财务管理体制,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各行其职,分别掌握不同层次和性质的决策权限。这种体制既能发挥母公司财务调控职能,激发子公司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又能有效控制经营者及子公司风险,能够适应集团公司组织规模扩大,信息中心下移的发展趋势,因而成为许多企业集团财务管理体制所追求的目标,也是目前国际上大公司管理体制的主流形式。百事集团实施就是一个典型的混合型模式。

  从以上对集团公司各控制模式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出,集团公司进行财务控制应贯彻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原则,绝对的集权和分权在现实中都是不可取的。我国的集团公司,要选择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集团公司财务控制模式。目前,我国现阶段大多数集团公司处于生命周期中成长的初级阶段,现阶段集团公司的战略应该是稳健中求发展,建立起集权为主,分权为辅的财务管理和财务控制机制,待集团公司理顺一切关系制度后过渡到较为成熟的阶段,再适当增大分权的力度。

责任编辑:文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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