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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中小企业内部控制

来源: 蒲林昌 编辑: 2010/03/05 09:49:12  字体:

  近年来,我国中小企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截止2006年底,我国中小企业总数已达4200多万户,中小企业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以上,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58%,生产的商品占社会销售额的59%,上缴税收占50.2%。我国中小企业绝大多数是民营企业,对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起重要作用。但我国中小型民营企业目前所面临的问题依然严重,既有外部发展环境影响,又有内部发展因素制约。

  一、对民营中小企业内控制度作用的认识

  内部控制是一种最优化、最简捷、最理性的作业方式或作业标准,也是一种授权体系和责任体系,是在内部牵制基础上,由企业管理人员在经营管理实践中创造、经审计人员理论总结而逐步完善的自我监督和自行调整体系。内部控制是中小企业各项管理工作的基础,内部控制体系的构建是中小企业内部控制完善的基本起点,是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有效的内部控制不仅能使企业的资源合理配置,提高劳动生产率,而且能防范和发现企业内部和外部的欺诈行为。

  企业会计控制是企业内部控制的核心,包括保护资产安全、保证帐目和财务报告真实性和完整性的有关方法、程序和组织规划。它通过会计工作和利用会计信息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指挥、调节、控制,以保证企业效益最大化目标的实现。目前,有相当一部分民营中小企业对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不够重视,导致会计信息失真,以致管理失控、资产流失、经营失败。由于环境和企业前景的不确定性,内部控制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内部控制作为现代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包括保证企业正常经营所采取的一系列必要的管理措施,贯穿于企业的方方面面。

  二、内控制度欠缺制约民营中小企业的持续发展

  (一)导致经营风险增大。民营中小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风险意识薄弱,不能对各类风险进行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根本原因在于内部控制欠缺,使企业不能有效防范经营风险,降低了经营管理效率,难以实现管理层的经营目标。内部控制作为企业管理的中枢环节,是防范经营风险的一种有效手段。它通过对企业风险的有效评估,不断加强对企业经营薄弱环节的控制,把企业的各种风险消灭在萌芽之中。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能使企业的生产、营销、财务等各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整体的作用,促进整个企业经营效率的提高。

  (二)导致融资难。由于民营中小企业大多规模小,财务信息不透明,效益不稳定,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其贷款的风险较大。同时,大多数民营中小企业未建立比较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核算混乱,不能及时给银行提供各种需要的财务信息。加之我国社会信用的普遍欠缺及担保体系的不完善,使银行难以了解到企业的全面信息,金融机构的贷款意愿普遍不高。有些企业为了融资,不惜一切代价粉饰财务报表、甚至造假,财务数据脱离了企业的实际状况。一些企业认为自己经营效益好,应该很容易取得融资,不愿花时间及精力去完善企业内部控制。而企业的长期发展前景及企业面临的风险是资金方更为重视的内容,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就无法清晰地将企业的产权关系、关联企业问的关系、企业及公司业务等展示在投资者面前,让投资者放心。民营中小企业内控制度的欠缺等自身因素使金融机构面临信息不对称、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导致了企业融资难。

  (三)导致产权关系不明晰。目前,在许多地方家庭企业、合伙企业非常普遍,在这些企业创业初期,由于许多因素难以界定,家庭成员或合伙人之间一般很难以书面的形式对企业产权进行划分和约定,因此出现产权模糊状况,造成民营企业“原罪问题”的存在。这已成为民营企业发展中的一大隐患,时刻威胁着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只有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明晰企业产权关系,使企业领导人和企业兴衰息息相关,企业领导者才有动力去实施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才会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四)导致利益分配机制失灵。不少民营中小企业没有制定一套规范化、科学化的员工奖励制度,企业利益如何分配、财富多少用于员工、多少回报股东等问题没有很好的解决。企业失灵的利益分配机制,将导致一系列问题的出现:优秀人才的流失、员工积极性的丧失、工作效率的低下、企业产品质量的下降及企业内部吃大锅饭等。民营中小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政策、人员招聘、培训方式、激励制度等,同样会对内部控制产生影响。有效的利益分配机制可促使会计人员提供准确及时的会计信息,并反过来强化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管理的良性循环,促进科学管理的完善。

  三、促进民营中小企业建立内控制度的策略

  (一)转变企业所有者的管理与发展观念。民营中小企业中家族式企业居多,这些企业内部控制的成败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领导或企业家的重视和执行程度。长期以来,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企业主笃信以诚待人,江湖义气渗透到企业管理的诸多环节,认为加强内部控制,会影响组织内部成员的不信任感,因而导致企业内部失控。不少民营企业主认为企业效益是靠业务做出来的,而不是由内部财务管理管出来的;认为市场才是最重要的,内部控制会束缚自己及员工的发展。认识上的偏差,使这些领导者忽视了内部控制制度对生产经营活动的作用。内部控制能否真正成为领导者的内在需求,是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能否流于形式的关键。而要使内部控制成为企业的内在需求,主要取决于两点:一是财务信息是否决定着企业的决策;二是企业是否通过提供真实的财务信息取信于社会。改进民营中小企业领导者对待风险的态度和控制风险的方法,转变其对内部控制的态度,强化内部控制意识,提高内部控制理念,将控制制度融入企业管理之中,才能促进企业管理的科学化进程和持续发展,从而有效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

  (二)提高企业内控制度行为主体素质。近年来,民营中小企业财会人员的思想教育、业务培训滞后,一些不具备从业资格的家庭成员、亲戚朋友被安排在财会工作岗位,缺乏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知识。有些企业虽然存在内部控制制度,但内部控制制度不全面,没有覆盖所有的部门和人员,没有渗透到企业各个业务领域和各个操作环节。部门间缺乏有效的协调和牵制,往往造成管理脱节。内控制度是企业各业务部门或人员,在业务运作过程中形成的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一种动态机制,是具有控制功能的各种方式、措施及程序的总称,它绝不等同于规章制度,也不等同于内部管理,更不是组织计划。内部控制要以有效为前提,其关键是作为内控制度主体的经理和员工。“人”是内部控制行为的主体,企业内部控制失效,经营风险、会计风险的产生,均与之有关。企业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同时,应对会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会计人员自我约束能力;加强对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以提高工作能力,减少会计业务处理的技术差错。

  (三)改善企业发展的外部环境,提高内部控制投入。由于民营中小企业发展的外部环境较差,企业负责人主要精力耗费在企业之外,搞社会关系、拓展企业外部生存空间,抓市场、跑资金,无暇顾及内部控制问题。企业为了其存活与发展,为了取得社会资本不得不在与政府部门的协调关系方面发生大量支出。通过创业者已有的和后续不断发展的社会关系网络获取各种资源成为民营中小企业创业和后续发展的基本条件,这样,企业领导者将大量的人力和财力投入企业之外。转变政府部门职能,改善民营中小企业发展的外部环境,降低其创业和发展成本,使其在有限的资源下尽可能地实现内部控制目标。发展中的民营中小企业应逐渐提高内部控制投入,努力增加内部控制的效益。

  (四)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确保内部控制制度有效实施。要确保内部控制制度被切实地执行,且执行效果良好,其必须被监督。企业应设置内部审计机构或建立内部控制自我评估系统,加强对本企业内部控制的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漏洞和隐患,并针对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及内部控制执行中的薄弱环节,及时修正或改进。为加强监督,我国已形成了包括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督在内的企业外部监督体系。但这些监督体系对民营中小企业的监督效果却不尽如人意,我国民营企业会计规范体系还不健全。审查报表时,偏重于技术上的差错而不注重报表的真实性,缺少对报送虚假信息的责任追究与惩罚措施。政府监督的缺位和政府各有关部门信息的相互独立,客观上使民营企业会计行为放任自流。

  民营企业外在监督的另一种缺位是社会监督的缺位。社会监督主要由以会计师事务所为主体的会计中介机构执行。由于目前社会审计的业务尚未涉及到民营企业,法律上尚未明确规定民营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必须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加之民营企业财务管理混乱、内控乏力,使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不愿意从事民营企业审计工作。只有加强外部监督,通过外部监督对企业施加压力,并将这种压力转化为动力,督促企业实施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以杜绝企业内控制度形同虚设的情况发生。

  (五)完善企业的公司治理机制,明晰管理权责。内部控制作为由管理当局为实现管理目标而建立的一系列规则、政策和组织实施程序,与公司治理及公司管理密不可分。内部控制框架与公司治理机制的关系是内部管理监控系统与制度环境的关系。我国民营中小企业中相当一部分属于个体、私营性质,企业的投资者同时就是经营者,企业领导集权现象严重。所有权与经营权高度统一的管理模式使民营中小企业管理缺乏内部约束性。有的民营中小企业形式上虽然也建立了董事会、监事会,但真正的法人治理机构并未到位,缺乏授权与监管。有些民营中小企业为节减开支,往往不设置内控机构或虚设,内部控制的内涵也较窄。

  完善企业的公司治理机制,即对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每个环节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及授权批准的控制要求加以控制。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要求合理设置相关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即一个人不能同时兼任可以隐匿自己所犯错误和不轨行为的职务,不相容的经济业务至少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或部门参加,从而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企业的管理者必须在内部控制制度中规定出完成经济业务的恰当授权,使各部门及人员权责分明,这样,可以保证企业既定方针的执行和限制滥用职权,从而既有利于保护资产的安全,又能使各项经济业务活动正常有序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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