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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09年税收宣传工作及第十八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皖国税发[2009]42号

颁布时间:2009-03-17 08:52:44.000 发文单位: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各市国家税务局,省局各内设机构、直属机构、事业单位:

  税收宣传是税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引导纳税遵从、树立良好形象、营造和谐环境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现就做好今年税收宣传工作及第18个税收宣传月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加大税收宣传工作力度

  今年的税收宣传工作要紧紧围绕税收工作中心,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不断改进方式、加大力度,确保取得实效。

  (一)吃透精神。认真学习宣传、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温家宝总理、李克强副总理对税收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全省国税工作会议精神,做好对税收重要工作部署的宣传,牢牢把握税收舆论导向。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税收宣传还要与纪念新中国成立60周年宣传活动结合起来,展示建国60年来税收事业发展的光辉历程。

  (二)突出发展。今年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关键一年。中央作出的一系列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税收政策措施已经开始实施。要全面、及时、深入地宣传各项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调整的目的、意义和成效,重点做好实施增值税全面转型、出口退税政策调整等已出台和将出台的税收政策措施的宣传。要及时开展政策解读、实施措施以及初步成效等方面的宣传,将国税部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努力发挥税收调控经济、调节分配职能的情况宣传出去。同时,要大力开展公民依法纳税、税务干部依法征税以及征纳双方权利义务的宣传,大力普及税收法律常识,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环境。

  (三)着眼和谐。密切征纳关系,促进征纳和谐,是税收宣传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强和改进纳税服务对于促进和谐意义重大,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税收工作的重点。各地要注意加大对纳税服务理念、纳税服务措施的宣传力度,为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营造良好的氛围。同时,要大力宣传国税机关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的各种举措,宣传国税机关法治公平、规范高效、文明和谐、勤政廉洁的良好形象,宣传模范人物爱岗敬业、无私奉献、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先进事迹,充分展示国税机关和国税人员促进和谐、助力发展的风貌。

  (四)把握主线。“十一项工程”是近年来安徽国税工作的一条主线,也是我们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实践载体,涵盖了国税工作的各个方面。要注意抓住“十一项工程”这条主线,大力宣传近年来国税机关促进经济社会和国税事业发展所作出的努力、所采取的措施、所取得的成就。要紧盯“十一项工程”新一轮建设规划,及时报道和宣传各地采取的具体落实措施,将新一轮建设的实施情况、工作进展、取得成效和有关工作建议及时反映出来,推动安徽国税事业再上新台阶。

  二、丰富内容,创新形式,进一步增强税收宣传月活动的影响

  今年4月份是第18个全国税收宣传月。今年的宣传主题仍然是“税收。发展。民生”。这一主题的含义就是“税收促进发展,发展改善民生”,符合中央今年“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总体要求。各地要围绕这一主题,认真开展各项宣传活动。

  (一)精心设计启动活动。省局对税收宣传月启动活动不作统一安排。各地要根据当地实际,精心设计、认真开展启动活动,为宣传月的顺利展开营造良好氛围。

  (二)充分利用新闻媒体。要进一步加强与新闻宣传单位的合作,在电视、报刊、广播、网络等载体上组织发表一批新闻稿件。或者开办专题栏目,搭建面向大众的税收宣传阵地。宣传月期间,省局将在《中国税务报》和《安徽日报》连续刊发专题稿件,在安徽电视台制作电视节目。各地也要注意利用当地各类新闻媒体开展好税收宣传活动。

  (三)积极开展各类活动。注意针对党政领导、纳税人、社会各界等不同对象的特点开展宣传,努力提高税收宣传的成效。对于党政领导,要采取编写经济税源分析报告,赠送优惠政策汇编等形式,积极为保增长、促发展出谋划策;对于纳税人,要加强纳税宣传和辅导,在提高其纳税满意度的同时,不断提高其税法遵从度;对于社会各界,要采取在人流集中区域悬挂税宣横幅,在发票、购物袋背面印制税宣标语,在移动电视等媒体插播税宣口号和广告等形式,广泛利用生活中的各种载体宣传税收理念,培养其税法意识。各地要积极参加总局和省局组织的宣传活动(详见附件),努力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四)努力创新活动形式。要紧紧抓住时代特点,重视利用现代化的信息传播手段,采取群众看得懂、易接受的方式,努力创造出更加新颖活泼的宣传形式,切实增强税收宣传的辐射面和影响力。如,以网络、短信等新兴媒介为载体,由基层税务管理员与所辖纳税人建立QQ群,定期向纳税人电子邮箱和手机发送税收政策信息,在青少年和纳税人中开展税宣游戏大赛,在互联网上开设博客,为纳税人订制税收政策服务电子套餐等。要立足地方实际,发挥自身特色,依托旅游景点或招商会、贸易洽谈会、资本对接会等各种特色活动开展宣传,力争取得较好的宣传效果。

  三、精心组织,加强领导,确保2009年税收宣传工作取得成效

  2009年税收宣传工作任务繁重,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税收宣传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认真组织领导。各级国税机关要高度重视税收宣传工作,努力构建局领导负责、办公室牵头、各业务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税收宣传工作格局。主要领导要把握税收宣传的导向,积极参加重要宣传活动;其他领导要重视和推动分管工作的宣传,并负责做好有关政策和敏感问题的审核把关。各级办公室要承担起日常新闻宣传的组织和管理,拟订和落实工作制度和计划,拟订和审核税收新闻和信息。各部门要紧密配合,并在职能范围内抓好相应的宣传工作。

  (二)加大保障力度。要选择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充实税收宣传队伍,建立相应的考核、激励制度,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兼结合的税收宣传队伍。要为税收宣传人员发挥职能创造条件,加大培训力度,鼓励深入实践,不断提高宣传员的素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税收宣传机构和人员的工作经费,保障各项税收宣传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强化管理措施。要进一步加强对所属网站等媒体的管理,不断提高媒体质量。刊发敏感和突发事件、重要消息,发布重要税收政策及新闻解读稿件,筹办重大税收宣传活动等,应及时与本级国税机关的新闻宣传管理部门协商。特别重要的税收宣传活动和重大涉税信息的发布,要按照规定向省局报告。

  (四)把握舆论导向。要按照导向正确、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序管理的原则,加强税收宣传和涉税舆情的监测、引导,努力营造有利于国税工作科学发展的良好环境。要从纳税人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入手,把握好舆论引导的时机、节奏、力度,主动回应和化解纳税人的疑问。

  (五)整合宣传资源。进一步整合系统内部资源,发挥各级、各地国税机关的优势,不断提高宣传合力。今年,省局将加大约稿力度,采取各地提供稿源、省局统一组稿的方式向媒体投稿。要加强与地税部门在税收宣传方面的合作。

  (六)加强信息交流。宣传月期间,省局将在省局门户网站“国税信息”栏目编发 “2009年税收宣传月活动专辑”,在“各地动态”栏目转发各地活动实况,为各地交流经验、反映动态搭建一个网络平台。活动结束后,省局将对活动情况进行通报。请各市国家税务局于2009年3月23日前将税收宣传月活动计划,于5月5日前将税收宣传月工作总结、1-2个优秀创新活动项目和新闻发稿情况统计表报送省局(办公室)。报送地址:“省局FTP:/centre/办公室/郑雨辰”,联系人:郑雨辰0551-2853519.

  附件:略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七日

责任编辑:阿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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