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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

粤地税发[2009]88号

颁布时间:2009-05-05 10:31:02.000 发文单位: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各市地方税务局(不发深圳),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79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做好汇算清缴工作,并按照《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粤地税函〔2009〕115号)规定的时间上报工作总结。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二OO九年五月五日

责任编辑:阿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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