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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对防伪系统服务单位监管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通知》

豫国税函[2009]163号

颁布时间:2009-05-21 16:22:58.000 发文单位: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对防伪系统服务单位监管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通知》(国税函〔2009〕135号)转发给你们。省局已安排相关单位进行自查,并开始收集纳税人对相关服务单位的投诉信息,将于近期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对防伪税控系统服务单位在各地的服务工作情况进行统一检查。请各地按照总局文件要求,在2009年6月10日前,对服务单位销售通用设备情况、提供服务情况及收取培训费和服务费情况进行了解,并汇总有关情况及时反映到省局。同时,对《防伪税控系统技术服务单位服务质量调查表》中纳税人反映的问题逐一核实。各地汇总情况务于2009年6月10日前上报省局纳税服务处(FTP://纳税服务处)。

  附件:防伪税控系统技术服务单位服务质量调查表

  二○○九年五月二十一日

防伪税控系统技术服务单位服务质量调查表

  纳税人名称:                        办税人姓名:

  服务单位名称:                          填写时间:

  1、 您对服务人员的服务态度是否满意?

  □很满意   □较满意   □不满意   □很不满意

  2、 您对服务人员的工作效率是否满意?

  □很满意   □较满意   □不满意   □很不满意

  3、 您对服务人员的技术水平是否满意?

  □很满意   □较满意   □不满意   □很不满意

  4、 您对投诉受理解决是否满意?

  □很满意   □较满意   □不满意   □很不满意

  5、 您对服务回访工作是否满意?

  □很满意   □较满意   □不满意   □很不满意

  6、 您对服务单位的综合评价是:

  □很满意   □较满意   □不满意   □很不满意

  7、 您认为服务单位在哪些方面需要加强和改进?

 

责任编辑:阿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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