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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收征管状况分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闽国税发[2009]66号

颁布时间:2009-06-12 09:36:50.000 发文单位:福建省国家税务局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收征管状况分析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9〕9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加强税收征管状况分析工作,是新时期总局提出信息管税思路的重要举措,是税收征管工作实现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的必由之路。特别是在当前经济形势严峻,税收收入增长幅度受经济下滑影响出现明显下降的情况下,抓好此项工作是当务之急。此次总局从数据库中抽取了全国国税系统部分主要征管数据,按照不同的分析主题进行初步指标分析,其主要目的是唤起各级税务机关领导高度重视征管数据应用工作的落实,因此,各级国税机关务必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抓好工作责任的落实,确保税收管理核心目标的实现。

  二、定期开展分析,查找管理漏洞

  各地要按照总局、省局的要求,定期组织开展税收征管状况分析,充分有效地利用省局征管数据信息返备资源,积极探索信息管税的科学方法和有效途径,加强对征管状况的监控,从征管数据分析中发现问题,挖掘税收潜力,堵塞征管漏洞,切实把“死数据”变成“活收入”。各级国税机关要根据总局国税发〔2009〕94号思路,在对比分析全国宏观情况的基础上,结合各自的实际,逐级逐层地抽取分析到各级税务机关各个岗位、各个环节的征管质量状况;分析到本地区不同行业、不同类型和规模纳税人税法遵从情况,形成面、线、点有机联系、逐级递进的征管工作状况和质量分析制度,从中发现征管漏洞,查找深层次的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强征管,并建立包括重大征管状况应急反应机制在内的常态化的征管数据分析工作机制,进而实现应用征管数据查找问题、堵漏增收的工作实效。鉴于税收征管状况分析是一项全新的工作,目前还没有标准的分析方法,各地可借鉴总局分三大类进行分析(即征管基础状况的分析、税收结构分析、纳税人纳税申报遵从行为真实度分析),在总局《税收征管状况分析与质量监控办法》和新的《征管质量考核评价办法》出台前,省局将逐步量化各项指标供各地参照。

  三、加强部门协作,完善上下联动

  省局信息中心比照总局方法,负责抽取数据,并指导各设区市局进行分县区单位的数据抽取工作;收入规划核算部门负责税收结构分析,包括:表2-1《税收结构分析(总表)》,表2-2《税收结构分析(企业)》,表2-3《税收结构分析(个体)》和表5《分行业增值税销售税负情况表》以及与相关的宏观或微观税收分析等;增值税和所得税管理部门负责深入分析:表1-6《增值税纳税人登记状态统计表》,表1-7《增值税纳税人税务登记户、纳税申报户、入库税款户分析》,表1-8《所得税纳税人分征收方式、分内外资统计表》,表1-9《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税务登记户、纳税申报户、入库税款户分析》,表3《增值税零负申报统计表》,表4《增值税全部销售收入与所得税营业收入比较表》等六张报表,分析内容涉及跨部门的由货劳税管理部门牵头负责;征管科技部门负责深入分析:表1-1《税务登记户、纳税申报户、入库税款户分析(总表)》,表1-2《纳税人状态统计表》,表1-3《组织机构代码登记户数表》,表1-4《税务登记户、纳税申报户、入库税款户分析(企业)》,表1-5《税务登记户、纳税申报户、入库税款户分析(个体)》等5张报表,并负责税收征管状况分析总报告的形成和做好相关协调、牵头工作等。

  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征管科技部门与收入规划核算部门、税种管理和稽查部门、信息中心的工作衔接,探索完善部门间开展征管状况分析的协作机制,并按照总局国税发[2009]94号文件的分工要求落实征管状况分析工作,增强税源分析的针对性和准确性,切实提高税源管理质量与水平。上级机关各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对口部门开展征管状况分析工作的分类指导、跟踪、抽查,确保此项工作的落实。省局要求,各级每一季度要开展一次征管状况分析,各基层局应在每季度结束15日内向市局报告分析情况,各设区市局要在每季度结束25日内向省局报告分析情况,省局将定期通报各地的征管状况分析情况。对各地分析中发现的问题,上级机关要督促下级抓好整改与反馈。

  (附件略)

  二OO九年六月十二日

责任编辑:阿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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