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改及合资铁路运输企业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

粤财法[2010]12号

颁布时间:2010-01-05 11:59:17.000 发文单位: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地税局、顺德区财税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改及合资铁路运输企业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13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二0一0年一月五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阿十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