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经贸函[2008]1498号
颁布时间:2008-09-05 09:44:57.000 发文单位: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省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家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5年第2号),现将我委登记备案的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心)名单(第十批共1家)报送你局,请收阅。
附件:广东省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心)名单(第十批)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八年九月五日
附件:
广东省二手车交易市场(中心)名单(第十批)
序号 | 市场主办单位名称 | 市场名称 | 市场地址 | 邮编 | 法人 | 电话 | 传真 |
1 | 梅州市金宝来旧机动车交易中心 | 梅州市金宝来二手车交易市场 | 梅州市梅江区城北环市北路运兴市场 | 514071 | 王素珍 | 0753-2317812 | 0753-23178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