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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粤府[2009]4号

颁布时间:2009-01-13 11:02:51.000 发文单位:广东省人民政府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全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群众团体以及广大干部职工,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就业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克服困难,开拓创新,有力地推进了全省就业工作,为全省深化改革、保持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并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树立典型,进一步推进全省就业工作,省人民政府决定,授予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40个单位“全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简单等80人“全省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并在全省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全省就业工作再创佳绩。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群众团体、各类企业和全体劳动者要认真学习受表彰单位和个人不畏艰难、锐意进取的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广开门路,扎实工作,为开创全省就业工作新局面,构建和谐广东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广东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略)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九年一月十三日

责任编辑:阿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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