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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关于推动农村邮政物流发展意见的通知

粤府办[2009]42号

颁布时间:2009-06-26 10:27:37.000 发文单位: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关于推动农村邮政物流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4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发挥邮政物流网络优势,推动农村邮政物流加快发展,对繁荣农村经济、方便农民生产生活具有重要意义。省人民政府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作为服务“三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我省具体贯彻意见待后印发。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责任编辑:阿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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