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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住宅小区装修材料搬运服务收费问题的复函

粤价函[2010]214号

颁布时间:2010-03-30 09:30:57.000 发文单位:广东省物价局

佛山市物价局:

  《关于住宅小区装修材料搬运服务收费管理问题的请示》(佛价[2010]27号)悉。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和现行有关规定,住宅小区装修材料搬运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不宜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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