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评协[2011]18号
颁布时间:2011-05-11 16:41:21.000 发文单位: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
各有关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11年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财企[2011]33号)的规定,以及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的统一部署,我省拟于2011年6月开展2011年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根据检查工作的需要,现需从你机构借调注册资产评估师参加执业质量检查工作,为期16天,具体时间根据检查工作安排另行通知。请你机构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 请你机构推荐1名注册资产评估师参与检查工作,推荐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 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及较高专业素质;
(二) 熟悉评估专业理论和实务;
(三) 在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评估工作5年以上;
(四) 担任过资产评估机构项目负责人以上职务;
(五) 最近三年无行政处罚或行业自律惩戒的不良记录;
(六) 年龄55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坚持完成检查工作的全过程,原则上中途不能更换人员。
二、 请于2011年5月20日前登录省评协网站((www.gdpx.org)),按要求填报推荐人员信息,并妥善安排好借调注册资产评估师工作,保证借调注册资产评估师按时到位。
省评协联系人:何双梅
联系电话:020-83176521
附件:2011年借调注册资产评估师参加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资产评估机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