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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借调注册资产评估师参加2011年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粤评协[2011]18号

颁布时间:2011-05-11 16:41:21.000 发文单位: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

各有关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11年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财企[2011]33号)的规定,以及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的统一部署,我省拟于2011年6月开展2011年资产评估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根据检查工作的需要,现需从你机构借调注册资产评估师参加执业质量检查工作,为期16天,具体时间根据检查工作安排另行通知。请你机构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 请你机构推荐1名注册资产评估师参与检查工作,推荐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 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及较高专业素质;

  (二) 熟悉评估专业理论和实务;

  (三) 在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评估工作5年以上;

  (四) 担任过资产评估机构项目负责人以上职务;

  (五) 最近三年无行政处罚或行业自律惩戒的不良记录;

  (六) 年龄55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坚持完成检查工作的全过程,原则上中途不能更换人员。

  二、 请于2011年5月20日前登录省评协网站((www.gdpx.org)),按要求填报推荐人员信息,并妥善安排好借调注册资产评估师工作,保证借调注册资产评估师按时到位。

  省评协联系人:何双梅

  联系电话:020-83176521

  附件:2011年借调注册资产评估师参加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资产评估机构名单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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