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二○一一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业务档案管理巡查工作的通知

京会协[2011]65号

颁布时间:2011-05-31 14:28:43.000 发文单位:北京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档案局《北京市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业务档案管理暂行办法》(京财协[2001]1978号)和《北京市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业务档案管理考核标准(试行)》规定,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决定开展2011年度业务档案管理巡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查目的

  1.掌握各有关执业机构对《暂行办法》的落实、执行情况;

  2.调查了解行业在业务档案管理方面需要解决的问题,同时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管理经验,从而促进、规范和提高全行业业务档案管理水平。

  二、时间安排

  2011年6月1日——11月30日。

  三、巡查人员

  北京注协业务档案指导小组成员。

  四、巡查程序和内容

  1.提前3到5天通知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做好准备工作,主要是要求各执业机构按照《北京市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业务档案管理考核标准(试行)》进行自考评分;

  2.指导小组到现场听取各执业机构在业务档案管理方面的情况介绍;

  3.通过交流和现场考察,了解各执业机构业务档案管理制度建设及实际管理状况,同时掌握各执业机构的自评分情况;

  4.指导小组依据《考核标准(试行)》对被查单位进行评分确认,填写“考核工作底稿”,并做到一单位一小结;

  5.现场工作结束前,指导小组与被查单位交换意见。

  五、评比奖励

  北京注协将根据此次巡查结果进行评比,根据有关规定,对业务档案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颁发奖牌并给予适当奖励。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北京注协办公室 王绍捷

  联系电话:88221036

  附件:1、二Ο一一年业务档案管理巡查单位名单(略)

     2、《北京市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业务档案管理考核标准(试行)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雨非
回到顶部
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