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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浙江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关爱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浙注协[2012]8号

颁布时间:2012-02-13 14:49:46.000 发文单位: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会计师事务所、各资产评估机构: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 资产评估行业关爱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已经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五届常务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办法实施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我会。

  附件: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 资产评估行业关爱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三日

  附件: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 资产评估行业关爱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关爱基金(以下简称“行业关爱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注协”)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建立行业关爱基金,旨在宏扬中华民族“一人有难,八方帮助”的传统美德,建立健全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帮扶机制,切实帮助行业内从业人员解决实际困难,构建和谐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行业关爱基金,是指从省注协会费中按比例计提,用于帮扶因重大疾病或重大变故等特殊原因导致家庭困难、确需救助的行业从业人员(包括省市注协秘书处工作人员)的专项资金。

  第四条 各市注协、各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可以建立与省注协行业关爱基金配套的互助关爱基金,共同构建全行业互帮互助、真心关爱的帮扶体系。

  第二章 行业关爱基金来源

  第五条 行业关爱基金来源:

  (一)省注协每年初按上年会费收入3-5%的比例计提专项基金,并在当年第一季度划转关爱基金专户;

  (二)其他来源。

  第三章 行业关爱基金管理

  第六条 省注协秘书处负责行业关爱基金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行业关爱基金的筹集、管理和发放。

  第七条 省注协开设行业关爱基金专用账户,用于基金筹集和有关款项支出,实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

  第四章 行业关爱基金适用对象

  第八条 行业关爱基金的适用对象为全省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的从业人员。行业从业人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行业关爱基金:

  (一)本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因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经济严重困难需要帮扶的;

  重大疾病主要指医治花费巨大(自费数额在人民币50,000元以上)且在较长时间内严重影响患者及其家庭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的疾病,包括但不限于:恶性肿瘤、严重心脑血管疾病、需要进行重大器官移植的手术、有可能造成终身残疾的伤病、晚期慢性病、深度昏迷、永久性瘫痪、严重脑损伤、严重帕金森病和严重精神病等。

  (二)因其他重大变故导致家庭经济严重困难等需要帮扶的;

  重大变故主要指本人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医疗事故、遭受重大灾害等,导致家庭损失巨大(自理数额在人民币100,000元以上)的。

  (三)因其他各种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情形。

  第五章 行业关爱基金的申请及发放

  第九条 行业关爱基金的申请和发放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具体流程为:

  (一)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向其所在事务所提出申请,填写《行业关爱基金申请表》,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经市注协审核后报省注协综合部。省注协直接管理的事务所可直接上报省注协综合部;

  (二)省注协综合部对申请资料进行初步调查核实后,报省注协秘书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后,履行行业关爱基金发放的具体手续;

  (三)行业关爱基金的具体发放标准,每年由省注协秘书处根据基金筹集情况以及申请人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确定,如当年度有节余的,则滚动结转到下一年度使用。原则上,

  1、重大疾病补助最高不超过每人次20,000元;

  2、重大变故补助最高不超过每人次30,000元。

  第十条 行业关爱基金申请的材料包括:1、《行业关爱基金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本;3、医院疾病诊断书或残疾鉴定报告;4、相关部门出具的自然灾害、重大事故证明;5、医疗费用结算单等。

  第十一条 申请人因同一原因只可申领一次行业关爱基金。

  第十二条 关爱基金的发放应做到日清月结。财务人员应及时核对账目,做到账款相符。同时应建立关爱基金发放台账,详细登记每一笔关爱基金的发放情况,包括发放日期、申请人姓名、申请人身份证号、发放基金数额等信息,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第六章 基金的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 行业关爱基金定期接受社会中介机构的审计。

  第十四条 省注协秘书处应定期将行业关爱基金的募集和资助发放情况向省注协常务理事会做专题报告。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处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二〇一二年一月一日起施行。

  附件:行业关爱基金申请表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雨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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