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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业炸药生产线工业化安全验证有关事项的通知

工安全函[2016]27号

颁布时间:2016-05-03 00:00:00.000 发文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爆行业主管部门:

    为保障当前民爆企业生产许可证换证工作顺利进行,现就工业炸药生产线工业化安全验证问题通知如下:

已通过民用爆炸物品科技成果鉴定满一年,且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工业炸药生产线工艺及设备,可视同已通过工业化安全验证。

特此通知。

安全生产司

2016年5月3日

我要纠错】 责任编辑:泥巴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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