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实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存货发生的盘盈、盘亏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答:《财政部关于印发<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11〕17号)第十五条规定,存货发生毁损,处置收入、可收回的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扣除其成本、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应当计入营业外支出或营业外收入。盘盈存货实现的收益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盘亏存货发生的损失应当计入营业外支出。
答:《财政部关于印发<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11〕17号)第十五条规定,存货发生毁损,处置收入、可收回的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扣除其成本、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应当计入营业外支出或营业外收入。盘盈存货实现的收益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盘亏存货发生的损失应当计入营业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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