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6.96 苹果版本:8.6.96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免税单位无偿使用应税单位的房产,是否缴纳房产税?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muyanhua 2023/07/17 11:36:06 字体:
免税单位无偿使用应税单位的房产,这部分房产应税单位是否缴纳房产税?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地字〔1986〕8号)

“二十五、关于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的房屋,如何征收房产税?

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的房屋,按各自使用的部分划分,分别征收或免征房产税。”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明确财产和行为税若干税收政策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10号)

“四、关于免税单位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土地征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问题

免税单位无租使用其他单位的房产、土地用于自身办公、业务和居住,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免税单位无偿使用应税单位的这部分房产如何缴纳房产税,总局规定并不明确,安徽省执行口径为应税单位免缴房产税。建议与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确认。

成为会员可享受以下服务
1.答疑全天候        2.团队人员成长基金        3.会员资料        4.会员期刊
5.定制内训           6.财税新政直播解读        7.网络课程畅听
更多会员内容,请查看>>

实务指南

本月报税倒计时

距11月报税开始还有

新政解读 纳税辅导
答疑精华 财经法规
直播课程 会计准则

免费试听

  • 多维协同构建新时代财会监督体系

    多维协同构建新时代财会监督体系免费听

  • 财税培训师特训认证计划

    财税培训师特训认证计划免费听

  • 经营视角下的财务分析与管理决策

    经营视角下的财务分析与管理决策免费听

限时免费资料

  • 每日新闻/问答

    每日新闻/问答

  • 每周税讯速递

    每周税讯速递

  • 月度法规汇编

    月度法规汇编

  • 年度法规汇编

    年度法规汇编

  • 增值税汇编

    增值税汇编

  • 个税新规

    个税新规

扫码关注我们

扫码找组织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chinaacc.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