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置房产交纳的契税是否应并入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第一条:关于房产原值如何确定的问题的规定,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
因此,纳税人需要按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将缴纳的契税纳入固定资产核算,则需要计入房屋原值缴纳房产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第一条:关于房产原值如何确定的问题的规定,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
因此,纳税人需要按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将缴纳的契税纳入固定资产核算,则需要计入房屋原值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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