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被投资企业增资引起的净资产变动,我们如何做会计处理?
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具体参考《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 —长期股权投资》应用指南规定,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的因素,主要包括被投资单位接受其他股东的资本性投入、被投资单位发行可分离交易的可转债中包含的权益成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其他股东对被投资单位增资导致投资方持股比例变动等。投资方应按所持股权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并在备查簿中予以登记,投资方在后续处置股权投资但对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应按处置比例将这部分资本公积转入当期投资收益,对剩余股权终止权益法核算时,将这部分资本公积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