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后,是否市场监督管理局也注销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答:《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5号)第二十五条规定,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具有唯一性。公司依法注销或者被撤销设立登记后,公司登记机关应当保留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答:《公司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5号)第二十五条规定,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具有唯一性。公司依法注销或者被撤销设立登记后,公司登记机关应当保留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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