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也参与研发项目了,他的工资能不能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
答: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的规定:“第一条 人员人工费用是指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外聘研发人员是指与本企业或劳务派遣企业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合同)和临时聘用的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
如果领导直接从事研发活动,其直接从事研发工作对应的工资可以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建议企业准备好相关工时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