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食堂的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可以计入福利费吗
食堂的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可以计入福利费吗?
【答案】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第一条第(二)项规定,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集体宿舍等集体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的折旧、维修保养费用以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
根据上述规定,支付给食堂的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