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吗
10月份实际取得的工资计算个税时允许扣除5000元/月,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允许减除的费用也是按5000元/月吗?
【答案】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98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2018年第四季度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执行,前三季度减除费用按照3500元/月执行。
根据上述规定,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10月1日及以后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允许按5000元/月减除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