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营改增前的房屋出租,按简易办法缴纳增值税可否开具专票
个人营改增前的房屋出租,按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是否可以开具专票?
【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委托地税局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的通知》(税总函〔2016〕145号)第一条规定,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申请代开发票的,由代征税款的地税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增值税普通发票。
依据上述规定,个人营改增前的房屋出租,按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票发票。
个人营改增前的房屋出租,按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是否可以开具专票?
【答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委托地税局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的通知》(税总函〔2016〕145号)第一条规定,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申请代开发票的,由代征税款的地税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增值税普通发票。
依据上述规定,个人营改增前的房屋出租,按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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